福建一国企老总遇刺 转型社会呼唤企业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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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 08:5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陈强 血案发生在总经理办公室 1月16日上午8时,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总经理刘启闽在办公室突然被人从侧后抱住,朝其左后背等处连捅4刀。所幸凶手被公司职工及时制服,鲜血直流的刘启闽被立即送往医院抢 据该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凶犯林挺才,1991年顶替其父到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油运分公司当船员,1997年6月因盗卖货油被开除公职。2000年,在林的一再要求下,一位和林父关系较好的原总公司负责人通过私人关系,介绍林到总公司下属的一家合资企业当门卫。2002年5月林辞职后,多次到总公司要求给其重新安排工作。 犯罪嫌疑人林挺才现已被逮捕。据警方透露,林对作案过程供认不讳,声称是由于不满企业不给他安排工作,所以才对企业负责人实施报复。 轮船总公司保卫处长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以来,林挺才曾10多次到总公司找工会、人事、保卫等部门。公司认为,林被开除后,不再是本公司的职工。至于他后来到公司下属合资企业当临时工,那是个别领导私下介绍的,并非企业行为。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他,“你现在是社会青年,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找工作应该自己到社会上找。”但林不听劝阻,“经常无理取闹”。 刚刚出院的受害人刘启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在林挺才被开除公职后,于1997年7月调到轮船总公司担任总经理的。出事前3天,林第一次到总经理办公室找刘反映情况,刘让他找人事部门谈谈。“当时前后还不到一分钟,林挺才没吵没闹就走了。”刘说,“现在看来当时他是来认人的,行凶那天他带着刀子一进门就刺,完全是有预谋的。” 谁替改革中的企业家分忧 与行凶者“没有任何个人瓜葛”,却平白无故挨刀子,刘启闽确实“有些想不通”。他感叹,“企业老总难当,国有企业老总更难当”。他说,“现在整个社会的就业观念、用工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一些国有企业职工还是抱着‘终身制’的想法,加上社会再就业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企业搞精简裁员,一些在社会上找不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很可能就会把企业负责人当作发泄不满的对象,小则无理取闹,大则要你的命。” 刘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家,天职是为投资者、国家创造最大的利益,但是现在企业家承担了很多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压力,20%的精力放在管理、生产上,80%的精力要放在应付各种事情上,甚至既要流汗还要流血。 “对流血流汗我并不后悔,但希望我们的奉献能得到认可,希望此类事件不要在别的企业家身上发生,不要使我们寒心。” 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委主席施国秋表示,刘启闽被刺一案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国企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可能会出现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在改革中厂长、经理处于风口浪尖,易于成为攻击目标。同时改革中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矛盾激化,现任领导也将受到冲击。企业家将承担改革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社会应为他们营造一个正常的生存环境。 福建省企业家协会会长黄文麟就此向媒体发表谈话。他说,这是一起恶性事件,肇事者不仅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人身权,更是一种破坏生产力的行为。他呼吁应尽快制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家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黄文麟说,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曾发生过多起厂长、经理被打、被刺事件,起因基本上都是因为改革过程中利益的调整和矛盾激化所致,大多属报复性质。目前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政企不分所导致的弊病和影响依然存在,侵犯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没有制订一个关于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以致不少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黄介绍说,2001年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起草了《关于制订〈企业家法〉的议案》,当时有29名人大代表签了名。2002年,作为福建省人大代表,他又发动福州、南平的人大代表提出福建应加快制订保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条例的议案。但至今还没有列入立法计划,希望能尽快摆上议事日程。 (本报福州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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