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反倾销”挽回经济损失20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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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 07:52 北京晨报 | ||
从1997年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至2002年,我国反倾销共立案22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涉及钢铁、化工、轻工等行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亿元人民币。对这些行业的扭亏脱困,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并赢得了调整的时间。 国家经贸委的统计显示,去年一年,我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上一年全年的案件多4起。10起案件按各产品年销售收入计算,达592亿元人民币。尤其是钢铁保障措施的实施, 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解决贸易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制的完善。这一年,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在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等方面,为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运用国际惯例,参照各国的成功经验,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先后启动了汽车、钢铁、化肥等易受冲击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了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省市经贸委、企业四位一体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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