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局近日发文:中国将加强对外贸易专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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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 10:47 中国新闻网 | ||
记者王进昌 记者今天从中国外经贸部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有利于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防范和降低风险,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该部已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的意见》。 《意见》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货物或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零部件涉及专利权的,应要求出口方或委托方提供其作为该专利的合法拥有者或合法被许可实施人的相关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引进或出口技术设备,涉及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应签订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许可的,应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意见》指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要求,开展相关专利权海关备案。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专利权的,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请求海关或管理专利的部门实施保护措施。 外经贸部科技司官员表示,去年DVD产权纠纷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重视。希望通过专利管理意见的实施,能减少类似DVD案件的发生,提高中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问题的协商和管理水平,从而避免中国对外贸易中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影响中国某类产品的出口甚至对某个产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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