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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二级政权将被裁撤 “农业委”在酝酿之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6日 11:53 财经时报

  此一轮农村改革,还将涉及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永久性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废除城乡户籍分别管理体制,将全体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等。有关将农业部升格并成立类似“农业委员会”的方案也被提出

  本报记者 李兆清

  当2003年1月初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解决好“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和农民)列为“重中之重”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一位官员向《财经时报》透露:政府今年启动的新一轮农村经济改革,将触及延续多年的多方面深层次问题;而这次改革对本世纪头20年中国步入全面小康有决定性的影响。

  采访中记者发现,此次改革除了涉及土地制度、农村税费、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体制等,最引人注目的是农村行政制度变革。

  乡、村二级政权将被裁撤

  目前中国农村有2000多个县级、4万多个乡级、70多万个村级政权。在这三级政府机构中,正式、非正式、临时抽调等各种人员加在一起近6000万人。

  农业部的一位专家分析指出,在县以下各级财政机构捉襟见肘甚至严重亏空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只靠下令“严禁摊派”几乎无济于事。因为庞大的县乡级干部要钱花,而本级财政收入不够,中央财政又不可能补贴,因此他们大多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转而向农民摊派以维持自己的支出水平。

  据这位专家介绍,仅全国4万多个乡政府负责人所花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千亿元以上。而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根本不可能有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这些费用往往以各种名目的收费转嫁到农民身上。

  比如,中央规定,每年“三提五统”(村级的三项提留费和乡级的五项统筹费)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但是,由于“三乱”(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实际还有乱罚款、乱举债等,各地少则十几,多则上百种名目)问题严重存在,且随意性很大,所以中央的限令往往很难奏效。

  政策建议不断提出

  最突出的问题是涉及农村中小学及学生的乱收费、乱集资,包括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和学生乱收费、地方政府及学校乱收建校费以及有关部门向学校和学生摊派修路费、电网改造费等。

  由此,要彻底缓解农民负担问题,必从“节流”着手——近年来,减少由农民养活的基层干部和他们开支的数量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应的政策建议也被不断提出。

  据农业部一位官员向《财经时报》透露,从现在起,中国将通过5-7年的过渡期裁撤乡、村两级政权组织,替而代之的是“农民自治”。

  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介绍,为了社会稳定,政府将采取基层干部逐步分流的方法,使其数量逐步减少;同时推进税费改革,使乡村干部在财政上逐渐“断流”;在条件成熟时,再具体进行乡、村两级政权的裁撤工作。

  这位专家指出,农村基层政府职能和结构的改变,意味着乡村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他认为,这场变革势在必行,因为维持现行农村政治社会管理体制的成本已经大大超出了中央政府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而经过过去十多年来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实践,农村已经逐步积累起实行这场变革的条件。

  据了解,目前,农村的干部分流已经在全国陆续铺开,有的地方已经分流60%-70%。而乡、村干部的源头——农民的“三提五统”负担已在许多地方被“叫停”。

  核心转向土地制度改革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官员告诉《财经时报》,农村改革的核心将转向土地制度改革,中共和国务院对此已经“下定决心”。

  2002年8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农村土地承包法》,并将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曾参与过该法制定工作对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向《财经时报》介绍说,最值得称道的是,这部法律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界定为物权,而不是债权。在一定范围内,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排他性占有,把对土地的占有、使用、转让、继承等权力都赋予了农民。“应该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

  这位专家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质,在于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接近于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不允许以集体的名义随意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并且允许农民转让承包权。

  农业部的一位官员向《财经时报》透露,《农村土地承包法》将为“两权分离”(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下的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的改革埋下伏笔。中国将在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彻底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自由买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下一步方向,将土地永久性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

  “农业委”在酝酿?

  随着中国“三农”面临巨大变革,有关将农业部升格并成立类似“农业委员会”的方案也被提出来。来自国务院有关方面的消息说,“有意将农业部升格”,从而确保其对三农问题“全盘统筹,总体负责”的设计正在凸现。

  “三农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巨大,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农业部目前的主要职责范围“显然有鞭长莫及之感”,如在农村金融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

  另外据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农业部的消息,废除户籍歧视,给予农民真正的“公民待遇”,将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重点考虑。同时,社会保障体系架构将逐步涵盖全体农民。

  据了解,农业部正在制订进城打工的农民“应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并实行同工同酬”的有关条例。

  而据公安部的消息证实,作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举措之一,中国拟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公安部透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已经在酝酿之中。有关户籍管理改革举措还包括: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城镇化进程;调整大中城市户口迁移政策,逐步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调整西部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加快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等。

  而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证实,关于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框架正在制订,从而能够确保城市和农村具有共同的社会保障体系。

  □拟议中的“农业委”主要职责

  设计中的“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较现在的农业部逐步放大。据悉,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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