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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企劳资矛盾调查:侵权严重劳动争议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 10:44 和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执笔人:阴漫雪

  为了深入了解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2002年12月2日一9日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对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秦安县和武威市的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期间,他们访问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与民营企业主、当地工会负责人、来自工商局和经贸委等政府机构的官员进行了座谈。此外,他们还访问了四家民营企业,与企业职工进行了面
对面的访谈。他们发现,与东南沿海地区劳资矛盾突出、群体性上访事件频发有所不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尽管存在大量职工权益被侵害问题,但劳资矛盾尚未浮出水面。

  权威调查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违反劳动法、侵犯职工权利的问题,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较少

  据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尽管当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但自1995年至今立案调查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也仅有138件,平均每年不到20件。而秦安县去年全年也仅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这两个地区都从未发生过涉及民营企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民营企业违反劳动法、侵犯职工权利的问题比较普遍。

  一劳动合同方面

  尽管我国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已有多年,但是民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存在。比如,我们访问的某防盗门厂乡镇企业从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企业只与长期工预计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与季节工和试用期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某电器公司的季节工占职工总数的30%,该公司却从未与他们办理任何用工手续。这家公司的老板认为季节工流动性大,签不签劳动合同对职工来说没有约束力;相反,如果企业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却要向职工支付补偿金。有些职工本身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积极。一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尚未转变择业观念,认为在私营工作是短期的过渡性就业,仍抱有有朝一日回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想法。因此,他们不愿与私营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访问的某电器公司老板认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私营企业工作稳定程度还比不上农民工。大部分农民工起码会工作个一年半载,下岗职工却可能随时离开。而一些从农村来的打工者也缺乏在城市长期工作或者在一家企业长期工作的打算。他们进城打工的目的就是为增加收入以弥补在农村种地收入的不足,所以只要家里需要,他们就会离开工厂返回家乡。比如,我们访问的某纺织厂的一位女工说,自己只打算工作到二十一、二岁,攒点钱以后就回家。

  此外,我们发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收取费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兰州晚报》报道,该报的“为打工者讨工钱”维权热线接到的投诉中很多涉及企业非法收取和克扣押金的事例。此外,我们访问的四家企业中就有两家收取押金:某纺织厂以工作服务押金的名义收取50元;某电器公司以损坏物品抵押金等名义收取押金600元。电器公司职工说,一些人之所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担心离开企业时,企业会扣留押金。

  二劳动报酬方面

  在劳动报酬方面,职工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最为严重。据《兰州晚报》的“为打工者讨工钱”维权热线披露,在热线开通的两天之内就收到了投诉电话100余个,被投诉者多为中小私营企业主和建筑工地包工头。投诉的内容主要涉及企业非法扣留押金以及拖欠工资。此外,据天水市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介绍,该区1995年至今处理的发生在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80%涉及到劳动报酬,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或者规定较长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间支付较低的工资,企业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等。比如我们访问的某防盗门加工厂规定职工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仅仅为每天6元。还有的企业变相拖欠职工工资,比如某企业集团,最初每月只发给职工200元的生活费,其余工资到年底才结清。有些新职工因为没有积蓄,感到生活困难。后来在职工们的一再要求下,企业才把生活费涨到男职工每月400元,女职工每月300元。

  三劳动时间方面

  我们访问的企业基本上都能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每天八小时工作制。但是,由于有些企业实行日工资制度,为了获得更多的工资收入,职工不得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春节期间企业一般都放假。我们访问的所有企业都不休周末或者每月只休息一天,而企业却从未支付加班费。很多企业不支付职工休病假或者产假期间工资。我们访问的所有企业中,只有一家企业在女工休产假期间仍然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并支付基本工资;其余企业的女职工在怀孕后就离开企业。

  四社会保险方面

  尽管各地明确要求民营企业职工必须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事实上无论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好坏一律都未参加社会保险。有些企业,比如我们访问的电器公司和一家集团公司曾经给生产骨干和特殊工种的职工买过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但是由于某些商业保险兑现困难,所以后来企业就放弃了这种做法。私营企业主普遍认为,养老保险的设计不适合私营企业的用工特点。私营企业职工主要来自农村,流动性大且年纪轻通常在19—25岁之间,很多人干几年就回家了。即使企业为他们缴纳保险费,将来他们也无法享受到养老金。所以,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而且职工也无法受益。

  职工权益被侵犯,而劳动争议案件却较少的原因

  一劳动力供求不平衡抑制了劳资矛盾的暴露

  目前,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增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同时出现,使得就业压力十分巨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就业形势尤为严峻。西部人多地少,自然条件恶劣,农业能吸纳的劳动力有限。比如天水市北道区有20万农村劳动力,其中10万为相对剩余劳动力,7万为绝对剩余劳动力;秦安县农村劳动力为23。8万人,富余劳动力达13.9万人。而城市地区的就业状况也不容乐观。据介绍,天水市北道区区属的80多户企业包括30户国有企业,32户集体企业和22户其它所有制类型企业中,大部分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职工也处于“有工作没事干,领不到工资”的境地。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城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岗位面临缩减的背景之下,民营企业的工作岗位就显得尤为宝贵。很多民营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不高,雇佣的多为农村劳动力和技能水平不高的城市劳动力就业。在非技术性工人存在相对无限供给的条件下,这些企业替换劳动力的成本低廉而且选择空间大。这进一步扩展了企业所有者因拥有生产资料而掌握的权力。对劳动者来说,庞大的寻找工作的人群使他们的工作稳定性时时受到威胁。因此,为生存保住现有工作岗位是首要的。因为怕得罪老板而失去工作,劳动者在自己权利受到侵犯时多选择忍气吞声。

  二私营企业的大部分雇员来自附近农村,就业期望值低

  我们访问的防盗门厂的一线职工100%来自本村;另外一家纺织厂80%的员工来自附近农村。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严酷,很多人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收入很低。而民营企业的工资则相对比较高。比如,天水市北道区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去年的平均月收入为400元,乡镇企业人均月收入为350元。由于比较大的收入差距,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比较容易感到满足,对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采取宽容忍耐的态度。此外,与去其他省市打工相比,在家乡附近打工的成本,包括探亲费用,背井离乡所带来的心理压力,语言障碍以及生活习惯不同所带来的不适应程度等等都比较小。加之了解本地的经济状况,打工者本人及其家人对打工待遇的预期不会太高,也不会因为预期与现实的差距而感到失落和不满。本地的打工者还可以方便地得到家人的物质帮助和心理支持,对外部不利环境的承受能力相对比较强。比如,如果本地打工者的工资被拖欠,他们可以从家庭获得资助,生存不会受到影响,因此他们有时间也有耐心等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或者另找一份工作。

  三民营企业老板与雇工之间存在千丝万缕联系,劳资关系的暴露受到亲情等因素的制约

  经济不发达地区劳动争议较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民营企业老板多为本地人,他们常常与企业雇员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企业职工在某种程度上对雇主保持忠诚和信任,雇主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亲情和道德等因素的制约。比如我们访问的防盗门厂,从厂长、经理到普通一线职工都来自同一个村。他们之间不仅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还是邻居、亲属、同学和朋友。出于地缘和亲缘关系,这个企业的职工对企业发展都十分关注和支持;在对厂长有不满时,他们更倾向于通过村里人来私下调解解决或者通过传统的道德力量来向其施加压力,而不是通过正式的行政、司法渠道来解决。从另一方面讲,私营企业老板及其家庭世代生活在当地,他们也受到传统道德力量和亲情的约束。比如,据秦安县劳动保障部门官员介绍,当地的乡镇企业只要经营得好,就不会拖欠工资,否则企业老板和他们的家庭将受到乡亲们的鄙视和唾弃。

  四维权意识淡漠

  维权意识淡漠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劳动者和政府部门官员的共同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侵权多争议少”的现象。此次调查过程中,我们明显感到,由于信息传播渠道有限,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缺乏了解,维权意识淡漠。比如,我们访谈的女职工根本不了解自己还有享受带薪产假的权利,她们认为女职工在怀孕后干不了什么活,离开工厂是理所当然的事。与我们聊天时,她们还对企业同意她们离开后可以随时回来上班表示了感激。此外,当被问到“对企业不满怎么办﹖”时,没有一个职工回答说要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处理。他们的回答基本上都是“没办法”或者“离开企业,另找一份工作”。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官员维护劳动者权益意识淡漠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种态度一方面源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职能定位的误解,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契约关系的形成标志着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束,劳动用工和劳动报酬等问题应该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制约以及依赖于企业主的自律;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已经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对民营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变革的促进作用抱有很高的期望,因此他们把促进私营企业本身的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而对私营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采取忽略不计的态度。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对劳动监察工作不重视,使劳动监察部门无论在人员和设施配备上还是在维权手段上都缺乏有效的支持,导致其维权力量软弱,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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