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暴利行业幕前幕后(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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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9日 01:32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 ||
医药零售业:药价虚高,以药养医 治一个感冒要花多少钱?放在十年前,医生开的处方大概不会超过10元钱。现在呢?动不动就是七八十元、100多元,北京一位患者竟享受了1700元的豪华治疗。 药品价格之高令人咋舌。据新华社报道,二十年来,医药品价格增长了100倍,个别药 将药品列入暴利行业,医药企业会大声喊冤。全行业亏损面为40%,上市的制药股份公司的平均利润率也只有8%左右,何来暴利?但根据药品零售价格与生产成本之比,众多药品的零售价在生产成本的3倍以上,将药品列入暴利行业,似乎一点也不冤。 药价如此之高,为什么医药企业的效益还这样低?那么多的利润哪里去了?原来药品价格之高,对于医药企业而言是虚的,大部分的差价没有归入生产企业利润账户。据有关人员调查,药品从出厂到最终到消费者手里,假设利润是100元,企业目前大概只有15%的利润,剩下的是在流通领域,其中大多利润落到医院里。这种现象,称之为药价虚高。 药价虚高到什么程度?我们看看“平价药”的销售情况就知道了。合肥的百姓缘大药房,药品平均降价45%,药店仍然有利可图。北京西单普生大药房、江西南昌的开心人药房等的情形都大致相似。广州某医药公司的供货价更是惊人——15扣,100的批发价,实际结算只有15元。从中可看出药价虚高到何种程度。一项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价格,竟然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虚高现象,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主要出在四个方面: 药品行业生产过剩 导致非法恶性竞争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医药行业高速增长,药品生产增长率为17.6%,高于全国工业增幅4.4个百分点。药品生产企业六千多家。但在这种高速增长的背后,我国的医药行业却有着先天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小,低水平重复严重。我国的医药生产企业中,小型企业占了75%。我国3594家医药企业的销售额,不及美国默克公司的57%。企业规模小,开发能力差,众多厂家产品雷同。如生产安乃静的有306家,生产诺氟沙星的达800多家,设备利用率不到50%。大家争抢一碗饭吃,导致了医药行业的恶性竞争。为了促销,各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按市场竞争规则,产品竞争应当导致价格下降。为什么药品价格不降反升呢?药品销售员发现,仅仅降价行不通。尽管你质量好,价格低,人家医院不买账。市场经济的法则在这里似乎失效了。聪明的销售人员摸到了诀窍:医院喜欢价格高的产品。当然价格高只是表面,实际价格还是要低,也就是医院实际支付的价格要低。这也难不倒药品销售商。开一张高价的发票,再打一个高额折扣。这样,价格虚高药品销售法则就形成了。市场经济的法则实际并没有失效,只是被扭曲了。 在这法则之下,适之者存,不适之者亡。药价虚高岂有不蔓延之理。于是,各种高价“新药”纷纷亮相登场。就像川剧的变脸,药品换一下包装,或者换一个名称,或者随便加上一点其他成份,价格就几倍几倍的翻几个滚。药价虚高关系生死存亡,医药企业岂有不积极之理? 医患信息不对称,医院以药养医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药品的购买方如果不买账,药厂的销售员想抬高药价也只一厢情愿。恰好药品的购货方医院,对药品高价情有独钟。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特殊性在于,药品使用的决定权不是决定于消费者即患者,而是决定于药品的“零售商”终端——医生。由于缺少相关医疗专业知识,患者对于用药,选择的余地很少。而且通常商品价格规律是,商品的质量与价格成正比。这容易让人产品错觉,以为价钱贵的药效果要比价钱便宜的药好。这就给医生开高价药增加了说服力。医生开了不该开的高价药,说不定患者还要阿弥陀佛。即使有怀疑吧,治病——这一药品消费过程又是刚性的。除非家庭很困难,否则你总不至于因为药贵就不治病了吧? 对于医院来说,国家拨款大约只占医院开支的10%,其余要靠医院收入来弥补。药品销售的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80%以上,这叫做以药养医。按照目前药品定价的规定,药品实行顺价,即按进货价加价15%为零售价。价格越高,医院利润额越高。医院为自身的生存,当然愿意药价虚高。表面药价越高,折扣越高,收入越多,医院何乐而不为? 这一下磕睡遇到了枕头,医院与厂家一拍即合。药品虚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厂家与医院结成了利益同盟,演出了一场“苦肉计”。在双方的配合下,药品虚高的局面愈演愈烈。 医药代表打红包,医生偏爱大处方 药品进了医院,光躺在药房里,药品销售还没有最后完成。性能相似的产品,用哪一家的?最终决定权在医生手里。于是,产生了一门新的职业——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先打通医院负责人、药房的关节,然后将工作一直做到医生这一环节。开一张处方回扣多少钱,细致得不能再细。这种销售方式大概可以申请世界专利吧? 企业为了鼓励医药代表,给他们很高比例的提成。据报载,医药代表的年收入不菲,达到20万元,高的甚至到60万元。 医药代表的法宝就是回扣。谁家的回扣高,谁家的药就走得快。一位做了四年医药代表的李女士近日向记者透露,30元以上的药都有回扣。医生开出一支抗生素注射针剂的回扣在10%-20%,而且额外还能得到2元钱的“业务费”,即车马费。据李女士说,一支抗生素药——头孢他定(三代)的出厂价只有16元,可到了患者的手里每支涨到114元(《信息时报》)。重利之下,本来几毛钱一支的青霉素,效果也差不多,现在就少见便宜的了。 许多医生抵制这一做法,但违背医德,开不必要的大处方,图谋私利者,也不在少数。这种大处方,同医院的利益有吻合之处,时常得到默契。管得严了,医药代表就采取院外秘密联系的方式。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却是屡禁不止。 行政管理失灵,药价管制形同虚设 药品虚高还需要一个外部条件。药品价格是受政府管制的。尤其是基本用药,药品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医疗用药及收费也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有政府物价部门控制药价,有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医疗收费,为什么还会发生药价虚高呢? 这里有一个别实例。西安的李先生向《华商报》投诉称,他在西安唐都医院购买盐酸二甲双胍片(肠溶片),每瓶46.8元,而药店里的只需要9元,批发市场最低零售价价为6.9元。《华商报》记者查阅到省物价局6月11日发布的[2002]65号文件——《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101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该通知说,这次公布的101种补充剂型规格价格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品种,此通知上的盐酸二甲双胍片最高限价是:一般片剂(250mg 48片/瓶)7.80元(GMP)或6.00元(非GMP);盐酸二甲双胍片(肠溶片:250mg 48片)46.80元(GMP)或36.00元(非GMP)。笔者出差时就曾遇到一位湖北黄梅药厂的销售人员,他拿出省物价局的文件告诉我,他推销的一种药品省物价局批准的出厂价为29元,而厂里与他的结算价格为12.5元。物价局审批的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近5倍,与生产成本相差甚远,真是匪夷所思,也不知其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哪里。 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不但没有合理地控制药价,开出的批文反而为虚高的药价披上了护身符,使之合法化。对于药品定价,国家历来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物价部门严格把关,药品定价总不会如此离谱吧?如果只是少数药品的生产成本核算不严还说得过去,但药价虚高的药品不在少数,不知作何解释? 笔者推测其中一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药品企业常常是地方经济的支柱,地方物价部门不得不设法照顾,何况其他地方批了,我这里不批,说不过去。企业只要在生产成本上做一番手脚,审批部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有没有好处费,有没有私通关节,没有确实证据,就不好说了。 至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也往往流于空疏。在现行体制下,医院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医院收入的增加也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期望,管理起来自然手软。据《新华日报》报道,一名医务人员透露,每次整顿效果不大的根本原因,就是每次执法部门来医院检查前,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就有人电话先通知医院,医院立即通知各厂家医药代表(除几个小厂家外),这样医药代表在检查这几天就不会来医院了。 政府部门的管理失灵,是药价虚高打开方便之门。 药价虚高,厂家、经销商与医院赚了个盆满钵满,皆大欢喜。就是苦了老百姓,尤其是广大低收入群众。1990~1997年我国医疗费用总支出年均增长24.2%,2000年医院用药增长速度约有下降,为19.47%,增幅大大高于同期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药费大幅上涨,造成一部分群众有病不敢看病,有病看不起病。据有关资料,城市里有32.14%的患者因经济困难而不敢上医院,63.13%应住院的患者不敢住院。从1993年至1998年的五年间,我国居民的患病率提高了7.3%,但前往医院的就诊率却下降了18.8%。这种药价虚高,已经严重伤害了患者的利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水平与生活质量。 药价虚高扭曲了药品供求的正常关系。一方面我们的药品生产供应能力过剩,但药价虚高却抑制了药品的消费,加剧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同时,高额回扣还滋长了各种腐败、医德坠落、不诚信等不正之风。当医生治病不是从病人的治疗需要出发,病人还会不会相信医生呢? 药价虚高也给医药企业发出一个错误的信息——药品的销售取决于高药价高折扣高回扣,药品企业的成本、质量、新品开发反而在其次。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最终将伤害中国的医药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好企业的发展。 药价虚高还导致了医药销售企业的快速膨胀。高额的销售利润,吸引了众多商家来分一杯羹,近两几年新开药店如雨后春笋,成为都市的一道新景观。医药销售企业的盲目发展,使其陷入过度的竞争之中。我国现有医药批发企业16000多家,行业平均净利润率约为0.7%,而运行成本为12.6%,相对于美国只有200多家医药批发企业,但净利润率可达1.55%、运行成本仅为2.67%的水平,显然有较大的差距。 为了解决药价虚高的现象,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政府定价、药品降价、药品招标等许多措施。2001年以来,国家计委已分三批制定公布了西药的最高零售价,至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的政府定价工作已初步完成。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但由于整个药价虚高的深层机制尚没有触动,这些措施只治标不治本,药价虚高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虚高的药品销售链条,仍在运转。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例如药品之前实行招标采购后,许多医保药品降价,出现企业方面不愿生产经营,医院方面用量减少的现象,这反而促进了招标外非医保药的使用的现象。医药招标,无形之中,药品销售又多了一个招标代理环节,增加了药品流通成本。 要彻底解决药价虚高问题,需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深化卫生医疗制度、医药生产体系等一系列改革,改变以药养医的利益机制。只有打破了药价虚高的生存法则,药价虚高的局面才能彻底解决。- 书刊流通业:制度扭曲抬高书价 这年月,差不多所有商品都在降价,可偏偏图书却在不断涨价。据统计,近10年来,图书的价格平均上涨了20余倍,而且仍仍然在继续攀升。扣除通货膨胀因素,涨幅也是相当可观的。与书价居高不下相映成趣的是,特价书市遍地开花,北京春秋两季的特价书市,差不多成了爱书人的狂欢节。去年11月,南京更是刮起“一折旋风”,大量所谓的“精品”图书以最低至一折的价格甩卖,而销售商还直说:有得赚。于是,读书人不能不质疑:书价到底注了多少水? 其实,从经济学角度看,在存在着多个买方、卖方的市场中,价格是买卖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读者看似是被动的,实际上他可以以拒绝购买的方式向出版社方面表达自己对它所制订的价格的不满,于是,全国图书库存据说有上百亿。当然,这些图书卖不出去,可能不光是因为价格高,恐怕更多的是因为不对读者的口味。如果国外的出版社,面对这么多库存,早该破产了。然而,在中国,却不会,因为它们可以靠出售政府给予的特许权来补上这个大窟窿。 如今的图书市场上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很大一部分(有人甚至说有80%)在市场上受欢迎的书,都出自所谓的“书商”。他们活跃在出版社之外。他们在利润的压力下,不得不挖空心思琢磨读者口味的细微变化,从而适时地推出读者可能欢迎的书籍。正是他们,支撑了日益繁荣的中国图书市场。然而,这些书商可以出选题,可以组织作者,可以印刷,但他们的书却不可能自己走到读者手里,因为他们没有出版图书的特许权。他们只能向出版社购买“书号”,这个书号,就是他们私生的图书进入市场的许可证明。据说,目前,一个书号的行情在万元甚至更高。这是市场向垄断者支付的租金。不少出版社,自己不用策划一本书,不用找一个作者,也可以生活得舒舒服服,靠的就是向书商们收取的租金。用这些凭空得来的钱,出版社就可以出那些根本没有人买的书。而书商们向出版社支付的这笔租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转嫁到读者头上。这笔钱能够占到图书定价的10%左右。 另一方面,出版社和书商在给图书定价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流通环节的承受能力。一本定价20元的书,从印刷厂出来的价钱尚不到5元,作者的稿酬在8%左右,为1.60元,出版社利润一般在10%左右,为2元。如果由出版社自己总发行,再加5%的发行费,即1元。剩下的50~55%,10元多被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拿走。图书发行的主渠道是众所周知的新华书店系统,作为一家老牌国有企业,它的效率也是众所周知地低下。你想,新华书店的老少爷们总不能没饭吃吧。因此,同样的书,在别的书店,你可以打折买到,至少可以打个9.5折、9折什么的。而在新华书店,却休想占这样的便宜。这说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新华书店抬高了图书流通的成本,这部分成本当然也会一分不少地转移到读者头上。如果照着二渠道或民营书店或小摊打过折的价格计算,我们可以从标明的书价中去掉10%左右的水份。 根据我们上面的算法,仅仅由于制度的扭曲,读者就多花了20%的冤枉钱。如果完全放开图书出版发行市场,20块钱的书可以降到15-16块钱,读书人不亦乐乎?然而,这个市场什么时候才能放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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