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影像产品走私猖獗 80%数码产品是水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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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8日 18:29 中国经营报 | ||
本报记者章轲 1月13日,本报有关《富士胶卷走私内情》一文刊发后,有关部门当即约见记者,提供了一份《国内影像产品走私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报告》称,目前我国影像产品市场上,走私依然猖獗,偷税、漏税、逃税现象普遍,不仅使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受到践踏,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量流失,也有损中国政府的形象。 《报告》称,中国经济在过去的20多年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 传统感光材料走私数量快速增加 《报告》认为,去年以来,国内走私胶卷和相纸的数量有快速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富士的走私胶卷和相纸以10%的降价幅度冲击国内市场,使我国的民族品牌乐凯的产品销售面临极大的困难,特别是相纸的销售大幅下滑,降幅达到了16%,严重影响了乐凯的经济效益。柯达公司虽然坚持不打价格战,以品质和服务拓展市场,业务也还是受到了走私产品的冲击。 有调查显示,在大连等一些地方的超市里,富士胶卷的零售价居然降到了每卷人民币11元,低于乐凯胶卷的零售价,走私者的猖狂可见一斑。据了解,2001年国内市场销售的走私富士胶卷数量超过51万卷,总价值超过8亿元人民币,走私相纸近2400万平方米,总价值超过8.5亿元人民币;而2002年富士的走私胶卷销售量预计可达到57万卷。由于销售价格下降,货物总值约为7.5亿元人民币,走私相纸销量预计可达到2700万平方米,同样由于销售价格下降,货物总值约为8.7亿元人民币。另外,某品牌相纸的走私数量今年基本与去年持平,约为90万平方米,货值约为两亿元人民币。 传统感光材料的走私源头以广东省和福建省为主,其中珠海是富士胶卷的主要源头之一。走私者利用设在珠海的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走私胶卷大轴进行分切包装,然后销往国内市场。按规定,真科公司的产品只有30%产品可以内销,而根据海关记录,1999年起产品全部内销;自1996年起,根据海关资料,该公司每年的进口量只有几十万美元,而国内市场上印有该厂生产字样的胶卷价值却高达上亿元人民币。去年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公司被依法关闭,但据可靠的消息,该公司依然在走私、加工、经营富上胶卷,继续以非法的手段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严重地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据了解,国内有些不法商人与国内的一些生产企业相互勾结,以非法的渠道走私进口的相纸大轴,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力加工,然后销售至国内市场,也对国内影像产品市场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其中,广州xx摄影材料有限公司至今仍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医用X光片的走私情况也比较严重。去年某品牌激光片的销量约为100万平方米,货值约1亿元人民币,而今年的销量将超过120万平方米,货值将超过12亿元人民币。据有关人土判断,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某品牌激光片的价格如此之低,不靠走私根本不可能赚钱。过去,该产品还在包装材料上标明在江苏某地生产,以人民币报价,在国内交货。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走私者又重新通过广东和浙江两个区域直接走私交易。 数码影像产品80%都通过走私进口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数码影像产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喜爱,而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使得走私者挺而走险,造成走私产品在市场中泛滥,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根本无法生存。 据统计,去年中国的数码相机的市场容量为20万台,而今年将增至40万台,价值人民币12亿元以上。柯达公司称其产品由于全部合法完税进口,其市场占有率不断下跌。最新统计显示,其市场占有率已跌至6%,位居其它五个日本品牌之后。据在数码影像产品市场经营多年的经销商们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数码相机中至少有80%的产品都是通过走私进口、不含增值税票进行销售的。 其走私的方式分为下列几种: 直接走私。目前绝大多数日本产的数码相机都是靠直接走私进入国内市场的。走私货物来源分为日本和中国香港两地,有正宗与非正宗走私货之分。 假借合资企业的名义走私。比如索尼的产品在其宣传及广告上均声称其产品为上海索广制造,而上海市相关部门从来就未批准过上海京广进行数码相机的生产,而且上海海关也从来就没有任何数码相机的零部件、产品与设备进口的报关资料。 以合法的外衣进行走私产品的销售。有些厂家的产品,包括富士的数码相机,有一部分是在国内组装生产的。走私者以部分可内销产品为掩护,把根本未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型号以合法内销的名义在国内进行销售,不仅偷漏了大量的应缴税赋,还给相关执法部门的打私行动制造了巨大的障碍。 此外,近来市场上热销的富士“魔术手’微码冲印机也是通过低报关税的方式进口到国内市场进行销售的。富士“魔术手”有多种型号,比如Frontier330、Frontier350和Frontier370,在香港的销售价格分别为50万港币、88万港币和110万港币,而其通过设在广东鹤山的代理公司在深圳海关的报关价分别约为30万元人民币、55万元人民币和56万元人民币,在国内的销售价格分别为79万元人民币、140万元人民币和150万元人民币,具有极大的以低报货值为手段的走私嫌疑。 海关证实有”案底” 中港照相秘密信函显示内幕交易 1月13日,就在本报《富上胶卷走私内情》一文刊发的当晚,总部在香港的中港照相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了《立场声明》: 中港照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并为富士产品在香港、内地及澳门的代理商。自1994年上市至今,中港照相及其属下机构一直遵守法理法规经营。如当局出现任何政策改变,集团也会依法遵从;其二,集团特此声明,最近有关中港照相的相关报道,实为商业之争所诱发出的企业攻击,在未有法律之论证下,集团不会对任何报道作出具体响应;其三,至于有报道指集团从事“走私”活动,此乃非常严重之失实指控,集团重申并没有从事任何违规活动。集团对于任何失实及损毁中港照相商誉的报道,均会保留一切追究权利,并已诉诸法律程序处理。 然而,据本报查实,被国家三部委勒令停产的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董事长就是中港照相集团主席。法人代表孙大伦(详见附件1)。1998年8月,在真科公司原副董事长韩树平写给孙大伦的信函中,曾提及“本处通关”、“别处通关”、“试通关”、‘贵司无风险”、“珠海海关可在正常工作,怎样运作,听您指示”等字眼。 同年2月6日,韩树平给孙大伦写了一份信函,内容为:“中港”在购货资金担保、销售数量达标的前提下,保证有钱赚;‘富光”(持有真科公司44%的股份)在承担大陆风险。保证货物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冲港”的要求,能够多劳多得。“中港”战略布署,“富光”战术落实。“中港”后方指挥,“富光”前方作战。“富光”在法律上仅为“中港”服务承担责任,‘中港”对应的仅对“富光’给予支持。 15日,来自官方的可靠消息称,自1999年以来,朱总理就影像业走私情况曾作过三次批示,国务委员吴仪也多次指示有关部门严查。继成品油、汽车之后,感光材料已被列为“第三大走私品”。据海关证实,调查人员与中港照相“打了多年的交道”,中港照相在海关也有走私“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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