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胎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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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 08:59 南方周末 | ||
南方周末 央行的双重角色———既是货币政策决策者,又是银行业管理者———彼此冲突,是分拆的根本动力所在。一个独立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有助于银行业向外资全面开放之前,整治与清理国内商业银行 □本报记者夏英 银监会行将出炉?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成立与否眼下还没有明确说法,但是财经界的版本已经相当之多。这是岁末年初最动人的新闻之一。 此前,重量级人物周道迥———证监会前主席、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向外界透露,银监会的建立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1月9日,所罗门美邦开口说话,认为成立银监会将是中国金融改革迈出的积极一步,央行行长周小川素以敢于改革、勇于任事著称,有可能在货币政策和银行体系方面推行更积极的改革举措。 把卦算得更加精细的是安邦咨询公司。该公司有关人士透露,银监会的职责是监管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和高层领导;就像证监会管大大小小的1000多个证券公司,保监会管一大批保险公司一样,银监会主要管理的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规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机构。 与上述分析相匹配的细节有两个:一个多月前,央行一号办公大楼已经找不到监管部门了,他们悄悄地迁入二号办公大楼;各省市的动作也不小,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如雨后春笋般露头,职能是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的金融监管,在地方政府和中央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沟通。 这是央行分拆的直接信号吗? 央行的双重角色彼此冲突 魏加宁对此还不敢确信。 银监会成立与否、如何成立,魏加宁是个有发言权的角色———早在2000年,他领导的研究小组在国内率先提出将货币政策与银行业监管两项职能分离。魏加宁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负责人。 去年2月份,此项建议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但结果让魏加宁有些失望:此次会议上以及会议后没有提及该项提议。 当时观察者普遍认为,此事束之高阁,短期内不可能复议。 尽管如此,央行的双重角色———既是货币政策决策者,又是银行业管理者———彼此冲突,早已备受非议。因为它极有可能在进行货币政策决策时,站在银行业管理者———而非监管者———的角度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利率改革,央行被指责为屈从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压力而在利率改革上鲜有作为。但是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集团游说道,在当前的敏感时期,实行受市场驱动的贷款利率会削弱赢利能力。 取笑银行业的最佳段子说,银行家是大晴天给你雨伞、下雨天收回雨伞的人。这几年变本加厉,干脆连晴天时都收伞了,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惜贷。 惜贷之后的银行靠什么过日子呢?一般而言是将资金上存至中央银行或购买国债,落得个清闲自在。 结果央行就开始害头疼:如果下调乃至取消存款准备金利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增加购买国债风险,强化的是银行的监管职能;如果调整利率,逼迫商业银行增大贷款量来获取比较收益,就会削弱银行的监管职能。结果央行始终头疼———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 种种迹象表明,这一次胜利的不是国有商业银行,决策层有可能置其请求于不顾,设立独立的监管部门。 反对者言 反对成立银监会的声音,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当魏加宁在北京冥思苦想的时候,在几千里外的香港,理工大学的陈工孟教授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陈工孟的结论建立在对央行广东大区行以及广东部分商业银行的调研之上,文章标题为《银行监管脱离央行合适中国吗》。 答案是否。理由如下:银行监管乏力不在机构设置,真正的祸胎是用人机制、立法执法环境、监管理念不清以及运作机制等问题,上述弊端不除,则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陈警告说,银行监管分离不是灵丹妙药,相反,处理不慎,机构改革的成本恐怕过于高昂,得不偿失。 因此,理性的态度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将监管职能置于央行内部,可以充分利用内部的人才、信息、资金优势。 与魏加宁的报告一样,这服处方药也交到高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博士的结论与陈工孟相仿,但得出结论的依据有所不同。他认为金融问题不是金融监管之责。不良资产之所以如此庞大,根本原因在于一开始四大银行就没有走上市场化、商业化的道路,而屡屡发生的银行高管丑闻则与“产权虚置”难逃干系———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必然存在巨大的代理风险和普遍的“内部人控制”,这些显然不是单一个“拆”字就可化解。 整治与清理 一个独立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有助于银行业向外资全面开放之前,整治与清理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巨额不良贷款。 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结果去年国有商业银行体内留存的不良贷款又达到1.7万亿元。换言之,银行贷款质量依然不高。 所罗门美邦分析说,银行部门的巨额不良资产须被有效化解,以避免金融和财政危机;其次,为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流动性陷阱问题必须加以解决。 不良资产沉疴未去,表明银行不良贷款与风险监管薄弱互为因果。 金融监管疲弱,还导致金融恶性案件频出。 前任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案,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案,以及农业银行原副行长赵安哥案,都令人扼腕叹息。 金融高管“作奸犯科”,恐怕不能简单归之于“道德风险”,而应归咎于制度安排的缺失。 猜想监管方案 中央金融工委有关人士说,如果准备充分,银监会随时可以成立。因为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样,同为事业单位,不存在立法障碍,不必等到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之后。 换句话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一切将水落石出。消息人士称,加强金融监管是本次大会的重要主题,但是有关银监会成立与否的问题不会列入大会议题,但是不排除“吹风”,埋点伏笔。 事实上,央行加强金融监管的努力始自上世纪90年代初,但是收效并不明显。 1998年11月,央行省级分行体系被九大区分行和21个地方监管办取而代之,目的是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加强监管与独立性。 但是这个监管,是非常不彻底的监管,以人事权为砝码,制衡地方政府的干预,正如文首所言,对银行内部的激励与约束手段疲软。 2001年9月,央行悄然进行了第二次改革,最为明显的举措是在银行监管一司之下,增设了分别针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处,各大区分行增加相应的机构,原来的21个监管办则改属一司,负责对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日常和现场监管。另外,就是在监管一司、二司之外,增设银行管理司,负责市场准入、退出以及监管政策研究。 不过这次改革充其量是温和的改良,没有触及到根本,效果依然不佳。 也正因为如此,本次银监会能否顺产,就成为万众关注的焦点所在。 问题是化解银行的风险与设立银监会果然有内在的因果关系吗?学者杨帆回答道,设立银监会不是杜绝银行不良资产的决定性因素。 银监会能否收效,杨帆以为根本在于中央赋予它何种监督执法权限。 易宪容举了一个例子,说的是西北苦寒之地,当地政府发展心切,向商业银行极力推荐一家企业。盛情之下银行难却,就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不料后来这家企业没还钱,无奈之下银行找到系铃人解铃,不料政府回答说,我们西部穷啊,不靠你老兄帮助我们怎么活?等有钱再还你。 这个例子是说,如果银监会没有足够的监督执法权限,制衡地方政府干预,成立了也是白搭。 道理很简单,银监会一旦成立,肯定要实行垂直领导,以确保全国规则的同一性。但银监会也不是昆仑山下来的神仙,不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恰恰相反,防范与处置金融风险必须有地方政府参加。 问题是地方政府的利益纠缠其中,想完全撇清又难了。这个问题还没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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