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产权明晰才能激励人们奔小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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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 13:42 《远东经济画报》 | ||
――访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华民 文/易丰 《远东经济》:为什么我们要提出保护私人财产? 华民:财产的所有权是一种权利的归属,财产的所有权是财富增长的先决条件,财产权和财富增长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财富本身就取决于所有权。在原始森林里的果实属于公共所有,那不是财富,只有财富与所有者联系在一起,能够有明晰的财产所有权关系,才能叫做财富。 另外,财产所有权也是一种激励机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就不会有财富的累积和增长。在财产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会丧失继续创造财富的动力。这样就不利于我们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社会。 《远东经济》:在你接触到的情况当中,我们的法律制度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不够完善之处有哪些? 华民:近年来,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实践中,个体私营业主的财产权益受到侵犯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和补偿的事情时有发生。 比如,有一家私营企业的部分资产被一个员工卷走了,老板到检察院举报该员工贪污,人家不受理,因为你不是国有企业;到公安局举报该员工侵占,人家也不受理,因为你不是集体企业;最后到法院,法院按经济纠纷处理,作为民事案件给受理了。 不过,谁都明白,用处理民事案件的方法追偿被侵占的资产,力度不可能比得上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在许多时候,私营企业只得忍气吞声。 与此同时,他们的经营范围没有明确保障,相反,还有诸多限制。对他们的不合理收费、摊派,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这费那费,没完没了。 由于以上问题客观存在,对挂靠企业摘“红帽子”的工作便显得进度缓慢。于是,许多戴“红帽子”的个体私营企业不愿摘掉头上的这顶帽子。他们觉得摘了帽子,许多方面得不到保障,还不如继续戴着呢。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现在仍有几百万的“红帽子”企业存在。更有甚者,摘帽过程中特别容易发生产权纠纷,近两三年以来发生得特别多。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也存在着许多的不平等待遇,最终结果往往是私营企业垮了。 作为一个公民,拥有私有财产是客观事实,用私有财产进行私人投资并从中收益者也大有人在。 所以说,我们确实应该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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