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辅礽:不保护私人财产就没有市场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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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 13:41 《远东经济画报》 | |||||||||
不保护私人财产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访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 文/本刊记者陈列 《远东经济》: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在呼吁立法保护私人财产的问题,你觉得现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有什么意义?
董辅礽:以前,在理论上保护私人财产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禁区,随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这个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只有明晰的产权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必须是明晰的,只有明晰的产权才会有市场,才会有商品交换,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私人财产就不会有商品交换,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第二、市场经济是靠竞争来优化资源配置的,而参与市场竞争的各个主体必须有自己的财产,而且他的财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他才能参与到市场竞争经济中来,否则财产的拥有者就不会有竞争的动力。 第三、我们要建立小康社会,那就要让更多的人增加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资本社会化的倾向,也就是说社会上的很多人都可以拥有资本,越来越多的人会成为有产者,很多人除了劳动收入之外,还可以买股票、买债券、买房、开店等等,不仅有消费性资产,而且有投资性资产,如果不对他们的财富的累积加以保护的话,那么就很难达到全面小康的目标。 所以说保护私人财产的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它是一个关系到我们能不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能不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大问题。 《远东经济》:目前,我们的法律、法规在保护私人财产方面还有哪些差距? 董辅礽:目前,我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还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地步,侵犯私人财产的现象还屡有发生。特别是在私营企业中表现得更加明显,比如乱收费、乱收税,各种各样强制性的赞助等等,这些都是侵犯私人财产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还以不公正的行政、法律手段强行介入一些产权纠纷,结果造成了对私人财产的侵犯。 由于存在着这种情况,就使得有些财产所有者想方设法地隐蔽自己的财产或者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到国外去,怕露富,不敢投资,成了一些私营业主的普遍心态,这样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实际上是非常不利的。 应该说我们国家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已经有了一些法律方面的规定,但还显得很不够,因此存在着一些人对此不放心的状况。比如说,宪法中只规定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收入的所有权,但没有特别提到对投资方面的保护。另外,在宪法中只规定了禁止任何集体和个人用任何用不合法的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却没有提私人的财产,另外,在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只规定了国家不对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实行国有化,而没有说不对私有企业实行国有化,这就表明我们在立法方面还有缺陷。 另外,有一些法律、法规在实施方面也做得不够好,比如,如何杜绝乱收费、乱集资等。 《远东经济》:按照十六大报告中所说的“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你觉得我们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可以做? 董辅礽:在十六大上关于这个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提法,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设法将其落到实处。我个人觉得,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不仅要在立法方面下功夫,同样也需要在执法方面、司法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快新的立法,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在执法方面贯彻这种精神,真正做到依法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