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出台“黄金政策” 广东中小企业迎来冬日暖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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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 13:28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伊晓霞 全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小企业终获专门法律保障。广东省也将借着该法的落实,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包括设立中小企业局,使多年来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待遇”的承诺不再只是“空头支票”。 建立三大体系 兑现“空头支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政府职能要从“行政控制”变为“高效服务”。从今年开始,广东将从以下几方面实现这一转变。首先,从1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就其内容而言已超越了简单的行政管制,而致力于引导和创造一种新型高效的服务体系,而广东省将全力落实该法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的要求。其次,广东省将借设立中小企业局的契机,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做实事。 根据国家经贸局的要求,会选择部分就业压力较大的城市,利用现有开发区的基础条件,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针对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制定担保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的政策以及发挥典当行的融资作用;制定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而通过广东省经贸委主任陈善如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可以确知,国家经贸局的这一系列建议,很快会在广东得到落实。陈善如说,2003年广东经贸工作会议的重点之一就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将建立政策扶持、服务体系、担保体系在内的三大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等等。 重点进攻资金难关 广东省最实际的行动就是将设立“中小企业局”,对中小企业干脆从“平等待遇”跃升到“优惠待遇”。陈善如对《粤港信息日报》记者表示,这个中小企业局已经经过批准,是一定要增设的,如果筹备顺利的话,说不准很快就要挂牌了。 根据陈善如的介绍,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将对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敞开大门,除了政策指导外,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帮助疏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正是中小企业一直没有受到市场公平待遇的最集中的体现。陈善如在会上说,广东省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优”、“强”的中小企业取得信贷资金支持,更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黄金政策”指日可待 在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中,陈善如认为,民营部分是其中的主力军,不仅如此,它还是广东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生力军。为了发扬这一优势,广东将集中力量打造民营龙头企业,选择一批民营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据悉,在年初的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已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广东省将于今年2月份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另外计委还将出台大批扶持民营经济的“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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