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济”占中国GDP一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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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 14:10 粤港信息日报 | ||
邱晓华称国内“地下经济”相当可观官方统计机构开始关注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近日在接受北京传媒采访时表示,中国目前的“地下经济”已相当可观,官方统计部门已开始正视“地下经济”的存在,并与国际组织合作,对此进行密切观察。 “地下经济”总量估算达1万亿 邱晓华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谈到如何正视“地下经济”问题时承认,“地下经济”在中国确实存在。邱晓华说,有学者根据各种资料得出估算结果,中国目前“地下经济”大约有国民经济10%左右的规模,也就是说,在我国10万亿的经济总量以外,还有1万多亿元的“地下经济”存在。 邱晓华说,不管这种估计是否准确,至少说明这个现象在中国是存在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还“相当可观”。 “地下经济”又被称为“隐性经济”,主要分两大类型:一是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是合法的,但因为逃避税收等原因没有从国家税收、工商、质检等部门获得相关的手续,如隐性就业的隐性收入(我们常说的灰色收入)、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偷税、漏税等;另一大类是经济活动本身严重违反法律,如走私、贩毒、卖淫、黑社会、制假卖假等行为。两种类型在性质上存在差异。“地下经济”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要面对的问题。 官方与国际组织合作密切观察 邱晓华说,我国从前的“地下经济”很少,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之下,偷税、漏税的,不领执照从事生产的,冒着被法律惩罚的危险从事犯罪的地下经济活动时有发生,“在有的地区还相当普遍”。 中国目前的官方统计中没有“地下经济”的内容。但从学者估算的结果看,中国“地下经济”保持着增长的态势。邱晓华说,官方统计机构对此十分关注。“对于第一种类型的‘地下经济’,虽然还没有纳入统计的范围,但国家统计局也在和一些国际组织合作,对这种不规范的经济行为进行观察。”而这类经济现象更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国务院整顿市场经济的秩序就是一个最大的举措,目的是要消除不规则经济可能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市场经济在守诚信、守秩序的环境制度下运作,在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运作,而另一类犯罪的经济活动,目前国家统计机构还难以把它作为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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