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老税种新天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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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 13:40 新闻晚报 | ||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契税是我国一个很古老的税种,最早起源于东晋时期,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千余年,契税在我国民间有很深的影响,素有“民赁文契,官赁印”的说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契税有了新的含义:征收契税,第一有利于调控房地产交易价格,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供需关系和市场价格有着紧密的联系。征收契税对房地产交易价格能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第二,有利于适当调节预算外资金,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对一些单位用预算外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的,通过征收契税可以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转为预算内资金。 第三,有利于减轻纳税入的总体负担水平。目前,我国有多种经济成分,企业、事业单位效益有好有坏,经济实力不一,个人收入水平高低不等,地区发展程度有很大差别,能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一般是较为富裕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有利于调节经济收入,有利于公平税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能减轻纳税人的总体水平。 第四,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契税同其他税种一样具有积累资金的职能。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随着契税政策的调整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税源会不断地增加,加之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契税收入会越来越多,对平衡地方财政收支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将为地方经济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 林志平 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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