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反倾销“恐惧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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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 10:22 中国经济时报 | ||
年终专稿·反倾销(下)本报记者林春霞 反倾销是个世界性问题,世界各国展开的倾销和反倾销之战,最终波及的是彼此国内产业的安危。企业作为反倾销主体,理应积极去申诉或应诉。尽管近年来,我国运用反倾销措施的成功实践,给予了国内企业极大鼓舞,但当我国更多产业面临进口产品倾销或遭受国外反倾销起诉的时候,不少企业或消极等待,或采取回避的态度,积极主动应诉的并不多。 面对反倾销,企业有“三怕” 在这次采访中,专家和律师们都分别向记者透露了企业怕打“洋官司”的缘由。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调查一处处长李振中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企业对起诉和应诉反倾销普遍有三怕: 一怕花钱。请律师到国外去应诉,费用昂贵,少则几万美金,多则几十万美金。二怕打官司惹麻烦,名声不好听。三怕自己花钱出力别人受惠,肥水流往外田。 事实表明,一些国家在征税时,往往会酌情考虑对方企业是否配合,是否积极应诉,他们对积极应诉企业会采取降低税率的倾斜政策。目前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外,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比较普遍地采取了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分别裁决待遇的做法。 15年前欧盟对我国的彩电反倾销,只有6家企业应诉,后来欧盟裁定只允许6家企业的彩电进入欧盟市场。比如在美国对我国金属锰反倾销案件中,参加应诉的几家企业分别获得了3%、5%和20%的反倾销税,而其他未参加应诉的企业一律被裁以超过100%的高额反倾销税。 加强行业自律和凝聚力是关键 据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谷辽海律师介绍,在他代理的反倾销案件中,感受最为深刻的是国内企业缺少凝聚力,一旦发生反倾销投诉,大多是避而远之,持观望者居多。一方面的原因是反倾销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资金问题。一些出口量不大的企业认为花钱得不偿失,就溜之大吉。 几年前,美商指控中国弹簧垫圈对美国“倾销”的消息传出后,在11家被涉及的外贸公司和企业中,10家国有公司纷纷回避,不战自败。但浙江萧山一家乡镇企业,毅然飘洋过海“单刀赴会”与美国人对簿公堂。功夫不负有心人,美国商务部对这家企业的反倾销税裁减了一半,其余不应诉的企业一律征128.63%的高额税率。这场越洋官司,从初裁到终裁,即使减少1%,也表明了美国法律对中国乡镇企业产品单独列税的确认。 还有一个案件,让谷辽海律师至今记忆犹新。1994年5月,美国金刚砂特设联盟于1993年7月起诉的对中国碳化硅征收283%反倾销税的要求被撤销。然而,在中方胜诉后不到一个月,曾经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的青海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却又被新一轮国内抬价收购、低价竞争所困扰。那些不应诉的企业未得到任何处罚,又重蹈覆辙。 国内企业无序的低价竞争,不仅极大的打击了应诉企业的积极性,而且还造成了反倾销的恶性循环。这个问题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1994年4月,国家外经贸部就此出台了《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反倾销的应诉规定》,凡是不应诉或不交纳律师费的公司和企业,将受外经贸部的批评和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部分或全部申领出口许可证配额的权利,直至取消全部或部分外贸经营权并处以罚款。 这个规定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内企业逃避应诉反倾销的消极做法,但至今仍有不少企业只是看到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没有意识到国外针对我国反倾销给产业所带来巨大损失的严重性。因此,从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和长远发展来看,打消国内企业对反倾销的惧怕心理,加强行业自律和凝聚力,整顿国内出口市场秩序,通过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品牌含金量从而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已迫在眉睫。 反倾销精锐队伍急需壮大 企业虽然是反倾销的主体,却普遍缺乏打“洋官司”的经验,这就需要精通这方面业务的律师、政府官员和专家给他们指点、出谋划策。而目前国内从事反倾销工作的行政人员、专家和律师极为不足。 现在全国从事反倾销工作的行政人员不到100人,中介机构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也不足100人,真正擅长打反倾销官司的律师也寥寥无几。而国外这方面人才非常充裕。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300多人,专门从事产业损害调查,有600人专职反倾销,欧盟有300人专职反倾销。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资深律师陶景洲建议,为有效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政府需尽快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中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包括反倾销争议。同时,该机构中应有熟悉WTO机制、富有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经验的律师,尤其是外国律师的参加。有这些熟悉WTO争端解决程序和机制的专业人员介入,无疑将会促进和加快中国入世后对WTO相关规则和制度的了解、适应和利用,根据争端解决各阶段的规则及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制订不同的谈判及其他争端解决战略,如利用过渡期安排和例外措施以及有关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特殊待遇的规定进行自我保护,弥补中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在对世界贸易组织整套游戏规则掌握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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