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 记者今天从中国国家经贸委获悉,政府将清理各地违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感光材料企业,并加强相关管理。
根据中国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感光材料生产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广东省、珠海市有关部门在未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的情况下,于当年十 月批准设立了外商投资感光材料生产企业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三年后又违规调整其内外销比例,致使该企业违规设立和超范围经营。
对此,国家经贸委已专门下发文件予以通报批评,并表示将加强相关规范管理。
据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有关官员介绍,国务院今年二月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中规定:“根据现行审批权限,外商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由发展计划部门和经贸部门审批、备案;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由外经贸部门审批、备案。其中,限制类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此类项目的审批权不得下放”,“对违反本规定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上级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该项目的备案文件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撤销,其合同、章程无效,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注册登记,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手续”。而四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亦继续将感光材料生产规定为限制外商投资类行业。
据此,国家将对违规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感光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存在问题的地区,其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违规设立企业,并限期对该类企业重新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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