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广大农民不能进入小康,就难以实现全面小康。“三农”问题不能靠局部性、临时性的措施解决。只有发展生产力,解决二元结构矛盾,加速城市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是根本之路。这是在中国体改研究会2002年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张皓若谈的对我国三农问题的看法。
他说,中国的城市改革在经济的市场化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至今尚未解决好“三 农”这一带根本性的问题。中国的“三农”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民收入的局部问题,而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近七成,如果广大农民不能进入小康,就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从农业方面看:基本农产品供大于求,加上进口商品的冲击,价格下跌,即使增产也难增收。中国城镇人口的“恩格尔”系数从上世纪80年代的55%上下一路下跌到2001年的37.9%,这种下降的趋势不会改变,农民从农业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就难有大幅度增长的前景。农业生产出现“边际报酬递减”现象,要依靠加大化肥、良种、农药、农膜、灌溉、电力等投入来弥补,导致农业成本增加。1999-2001年农民纯收入仅增加7%而农民农业经营费用支出竟增加了24%。农业物耗率升高使农业劳动耗用减少。2000年与1988年相比,粮食劳耗减少了40.6%,棉花减少47.1%,油料减少45.3%,生猪减少了34.6%,农业内部劳动力的剩余程度相应地由1988年的33%上升为约66%。这就大大增加了农业人口就业的压力。
从非农产业方面看:由于大量商品供过于求,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市场又为属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墨西哥所挤占和面临东南亚诸国的竞争,出口势头受挫。农村工业产品在农村的消费市场有限,为了与城市工业争夺市场,就必须提高自己的有机构成,就发生了所谓“资金增密”问题。乡镇企业的人均固定资产原值,80年代年均增长率只有8%,90年代猛升到24%,1997~2000年竟高达30%。乡村企业发展初期的机制优势和优惠条件逐渐丧失,而依靠自身积累来投资发展的能力大大减弱。这些因素都造成了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发展缓慢。乡村企业“资金增密”也导致了资金代替劳动的趋势,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连年下降,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随之下降。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得农村消费处于很低的水平,农村人口的人均消费只有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而消费额仅为全国消费总额的39%。城乡收入和消费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继续扩大,这就在我国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形成一条长时间难以填补的鸿沟。内需不足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内需除了要开发城市的新兴消费外,主要还是要开发农村市场。
张皓若说,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是“二元”结构的矛盾。“二元”结构的核心是工业化迅速而城市化滞后。“二元”矛盾不是在趋向于缓解,而是趋向于加剧。这说明“三农”问题,也将更趋严重,不能靠局部性,临时性的措施解决问题。只有按照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促进城市的生产因素向农村流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加快城市化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才是根本之途。
发展农村经济,要大力开拓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途径,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的必由之路。小农户分散经营农业,很难达到高效率,很难具备国际竞争能力和进入现代化农业领域。
家庭承包制与发展合作经济并没有矛盾,应当研究新形势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发展合作经济的路子,比较容易做到的是在经济作物种植业和养殖业方面,许多地方已有了成功的先例。
要逐渐缓解和消除“二元结构”矛盾,重要的是要消除城乡间的壁垒。促进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其中需要把握好的问题是土地承包权的转让、出租,其主体应该是农户,由农户与受让方签署转让(出租)条件和转让费(租金)协议。杜绝乡村干部包办,从中苛扣农民利益。也要防止受让者不去开发农业,而将土地待价而沽,从中渔利。要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物权化。虽然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属于集体,但农民应当取得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承包权也应当允许继承。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只有大力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将农村富余人口逐步转移到城镇,农村土地相对集中实行集约化经营,才有可能从根本上缓解“二元结构”矛盾的尖锐化。
中国城市化进程应以小城镇为主还是以大城市为主?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张皓若说,不管是小城镇也好,大中城市也好,凡是能够吸纳农村人口,有饭吃、有活干,有钱赚的都应同时并举加以发展。农民进城务工这是中国在一个长时期内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转移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出路,应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认真加以对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
同时,乡镇企业要改制、改造,调整结构,创出新局面。80年代苏南模式的乡镇集体企业红火一时,被称为:公有制经济的成功典范。但进入90年代中期后,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依靠初期优势,自我积累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内部矛盾开始暴露。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并不明晰、政企关系也很复杂,融资能力不足,因此,乡镇企业要改制、调整结构。改制后的乡镇企业可以直接融资,这就为进行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实行“资本加密”创造了条件。
许多乡镇企业可以结合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办成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仍然不畅。为此,不仅需要城市的金融机构网开一面,为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扩大信贷。
最后,他说,要逐步建立对农业和农民的保障机制。
在工业化和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农业都是弱势产业,农民都是弱势人群,各国(尤其是美国、欧盟、日本)对农业和农民都有相应的保护政策。特别引起人们注意的是今年5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业投资法》中规定在未来六年中政府的农业补贴总额高达800亿美元,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将农产品贸易补贴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最后确定补贴率不大于8.5%。而由于我国是世界上征收农业税的两个国家之一,我们对农民的补贴不仅大大低于欧、美国家,甚至是负数。说明我国对农业和农民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
现在城市普遍推行职工社会保障,应当把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提到日程上来。但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很复杂,地区差别很大,全国普遍建立农村社保体系条件还不具备,应当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企业和农民共同负担,国家给予补助的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徐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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