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能享受到社会保险基金赔偿的,有4千3百多万人。以后,这一数字将会扩大。今天记者从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了解到,国家即将出台新的因工受伤保险法律文件。
这份1996年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目前处理工伤事故时的主要依据。与这份文件不同的是,即将出台的新文件在赔偿方式上,将由现在的侧重于按月支付, 转为侧重于一次性支付,这样,因公受伤后的职工即使频繁地变换工作,也不会影响到原单位对自己的赔偿;在企业保险基金的征收上,同现在的《试行办法》相比,不同企业之间保险费率的差别将会更大。这样,安全生产搞得好的企业只要缴纳比现在少的费用,就可以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在给予因工受伤职工的赔偿上,即将出台的文件将比现在的标准有更加明确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另外,原来的《试行办法》实际上是以国营和集体企业职工为主要对象,个体经济劳动者没有被明确纳入因工受伤的保险范围;即将出台的文件,将根据我国目前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局面,扩大投保对象。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医疗司司长乌日图告诉记者:“必须要建立一个适应各类劳动者的这样一种新的工伤保险制度。(按照新文件)无论你是国有企业职工、还是私有企业职工,甚至是个体劳动者都应当依法享受国家给予每个劳动者的这种工伤保险待遇。”
1996年,这份文件的颁布把我国工伤保障制度,从“企业保险”,转向了“社会保险”。从那时起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1996年的0基数起步,到2001年底猛增到4345万人;而用于支付因工受伤职工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也逐年扩大到现在的16亿元人民币。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在起草12份相关的细化文件,与新文件一起,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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