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增长2.9%,就此,海关总署有关官员认为,通过多项改革力促贸易便利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通关结合是实现增长的重要因素
记者朱菲娜傅旭明12月4日北京报道 入世以后,中国海关税收并没受多大影响,特别是8月份以来形势更是有所好转,而通过多项改革力促贸易便利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通关结合是实现增长的重要因素。海关总署WTO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尹利群今天在由海关总署和联 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举办的“海关改革与贸易守法”国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
尹利群透露,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今年11月,海关完成税收250.23亿元,同比增长19.5%;截至11月底,海关税收已达2343.54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计划数的97.65%,完成进度的143.54%。
对此,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胜强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中国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已明显感觉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正极大改变着世界生产贸易运作方式,不可抗拒的贸易便利化要求迫使海关进行内部改革和实行现代化管理。同时为履行入世承诺,今年以来,中国海关进行了包括“把关”和“服务”两方面改革,力图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通关的有机结合,开始并将更多地介入许多新领域。
首先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构筑新型的便捷通关模式,创造可以预见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通关环境。为此,中国海关深化了通关作业改革,强化物流监控,提高信息化技术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水平,在保证严密监管的同时,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增配人力,在业务繁忙现场实行24小时通关,保证正常通关畅通无阻;在长江水域、珠江水域和广东陆路、沪苏陆路的“两水两路”快速转关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2001年8月份起,全面推广改革经验,建立全国快速通关体系,实现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积极推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实现企业“网上报关”,方便企业办理进出口环节的各种手续。
同时,为了使守法企业得到便捷的通关服务,海关进行了促进守法便利的改革。依据企业的守法情况,中国海关对企业具体分为ABCD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突出守法便利。2001年,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规定对适用企业采取系列便捷通关措施,包括对适用企业经营加工贸易实行全额保税、允许企业在现场繁忙情况下向进出口地现场海关口头申请优先办理转关交单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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