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仰融真的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国有资产代理人,那么,被愚弄的我们除了感慨一声“仰融太狡猾了”,不禁还要问一句:仰融试图转移国有资产没有成功,会不会有其他的仰融成功了?
产权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所以,当仰融事件以激烈但又半遮半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时候,人们几乎是不加思考地就把仰融与此前的李经纬等“红帽子”企业家的遭遇联系在了 一起。在万科论坛上,一张论述仰融事件的帖子非常有意思,作者写道:
“中国现在的法规,常常如同马路上的交通标志线。有时侯,你驾驶汽车在这马路上横冲直撞,没按交通标线行走,好像也没事,也没有警察来管你。然而,当你一旦造成了交通事故撞了人轧了人时,那交警则就会一丝不苟地按那交通标线处理问题了。那平日在你眼中似乎不存在的交通标线,这时可就会成为衡量决定你问题大小的生死线了!”
这位论者的意思是,仰融此前或有违规或违法行为,但也许有些事情已过去了,也就过去了,虽有违规,但无不良后果,或尚一时有益于社会,可不计较追究,“但是,他若真以为法规法律,对他仍只是平日平安无事的马路交通标线,那他却大错特错了,他也就必然会为此观念,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是非常精彩的比喻和见地。在11月13日,华东政法学院和上海社科院等专门为仰融一案举行的“企业转制产权界定法律使用研讨会”上,听完仰融律师对此案的描述,20多位经济学家、法学家所围绕的话题也没有超越“红帽子”与“闯红灯”问题,他们讨论的基点仍然是:在中国刚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不少民营企业家为拓展市场,主动挂靠戴“红帽子”,以国有、集体企业所有制注册,然而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产权不清带来的弊端日益突出,从而引起纠纷。
然而,如果大家讨论的基点就是错误的呢?如果仰融不是民营企业家,也不是因为忽视了红灯的存在而踩进了生死线,那我们的反思意义何在?
悲哀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话语权总是能够轻易地操纵事实,尽管我们已经有了最先进的通讯工具和媒介手段。
为什么辽宁省对仰融认定的罪名之一是“职务侵占”?为什么财政部不顾媒体和舆论一面倒地对仰融表示同情,能够坚定不移地认定华晨肯定是国有资产?如果仰融真的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国有资产代理人,那么,被愚弄的我们除了感慨一声“仰融太狡猾了”,不禁还要问一句:仰融试图转移国有资产没有成功,会不会有其他的仰融成功了?
确实有很多事情不便或不能公开,但人们不知道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一些。在现代社会,神秘主义早已过时,过度的暗箱操作只能带来汹涌的猜忌。摸着石头过河,等天亮之后,我们回过头看,发现走了很多弯路,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是如果可以有阳光,我们为什么要惧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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