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弊病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显现。
长期以来,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一直呈现分割状态,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被不同部门分别行使着:财政部行使收益及产权变更管理职能;大企业工委或金融工委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能;国家经贸委行使重大投资、技改投资的审批及产业政策的制定、国有企业的破产 重组兼并改制等;国家计委则行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职能;劳动部掌管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也就是所谓的出资人对经营者的职能职务待遇管理的职能。此外,按分管职能分工,还有可能涉及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业内人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五龙治水”。
“五龙治水”导致了多头管理,各负其责的另一面却是谁也不负责。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改革的世界银行很早就敏锐地看出了中国改革中出现的这一问题。1987年,世行就中国的发展问题做了一个研究报告,并在钓鱼台进行论证。在这份研究报告中,世行明确提出,按中国现在改革的趋势,政府双重职能的问题已无法回避。
世行的这份报告得到了高层的认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从统一职责、改变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被块状切割开始。
1988年,一个新的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局出现在世人面前。据一位曾参与当初国资局组建的知情人向《财经》透露,在国资局成立的方案中,明确提出国资局的职责就是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他同时认为,正是国资局的成立,才拉开了中国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帷幕。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要“政资分开”,即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分开。
但形式上新增一个部门,并不足以应对现实中存在的矛盾。首先政府在国有资产运营过程中出资人与政府管理部门集于一身的问题就很难解决。很显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应该是集中职能,但这种权力的转移,无疑于从专业经济部门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手中分走权力,几乎受到了这些部门一致的反对。
1998年,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国资局与医药管理局一起成为仅有的两个被彻底撤销的部门。1993年中央就已提出"政资分开"的国资管理目标,历经近10年时间始终没有实现。而在国资局被撤销后的近四年,来自上层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事实上是止步不前。
当然,中国的改革从来就有不同的路径和方向。在中央层面国资改革起步徘徊的同时,地方却早已悄悄开始了“自费”的实践——按时序看,是深圳、上海、辽宁、吉林等。
改革的方略和目标大同小异,都是试图建立一个既能摆脱行政管理束缚,又能统一发挥出资人职能的机构,把被财政、经贸委、计委、劳动等不同部门分割的所有权职能统一起来。这和当初成立国资局的初衷如出一辙。
地方上的实践进行得有声有色,机构框架也已搭建多年,表明来自基层的改革诉求已是不可阻遏。然而,如果以改革的初衷和实际运行效果来对比衡量,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党的十六大前夕,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将出现变局的前夜,前往深圳、上海、辽宁、吉林四地调研的《财经》记者在采访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仅仅以统一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为方向的机构调整并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无论新建的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分成几个层次,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目标并没有明确,相关机构就很难由“虚”转“实”,也很难真正实现政资分开。
也许地方的实践证明了一个结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一个更为彻底的变革,仅仅在统一权责上做机构归并的文章无济于事,而赋予地方更完整的出资人职能则是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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