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策
11月15日,国际性年度奖项“邵逸夫奖”在香港成立,杨振宁教授出任评委会主席。“邵逸夫奖”目前设立天文学、数学、生命科学与医学3个奖项,每项获奖者将获得100万美元的奖金。此奖甫一设立,就被誉为“东方诺贝尔奖”。
把这条新闻与邵先生一贯的做法----截至今年1月,邵先生仅向中国大陆教育事业的捐款就已近24亿港元----结合起来,笔者以为,邵逸夫连同诺贝尔、卡内基、比尔.盖茨等人对待财富的态度,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
与受人诟病的一些富人相比,他们都是白手起家,靠勤奋和智慧积累了巨额财富,最终又都用财富回报社会,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诺贝尔和卡内基生活在19世纪的瑞典和美国,邵逸夫在20世纪中后期的香港奋斗成功,他们所处的都是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社会,在他们形成价值观的年代,贫穷和罪恶都还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比尔.盖茨生活在一个法治市场经济里,在那里,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高达55%的遗产税使得富而捐赠财富者比比皆是。但是,当盖茨和他的妻子宣布,他们史地前例的、超过500亿美元的个人财富中的99.9%以上将用来回报社会时,我依然忍不住向杂志封面上他们的照片投去尊敬的目光。
可以认为,比尔.盖茨、邵逸夫们之所以能如此捐赠,毫无疑问,是因为他们有令人钦佩的财富观,但更重要的是这些财富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有自由处置权。
毋须讳言,现在的中国大陆正处在建设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大多数人的财富观还停留在物欲渴望的层次。但是,追求财富毕竟在中国已经名正言顺,而执政党也于日前结束的十六大上郑重声明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综观中国历史,这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接下来的任务是实现获取财富的起点公平、交易公平,和不损害效率的分配公平。这一切当然都要通过法治来完成,但是千万不要忽略法治赖以存在的软环境,而得到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财富观就是构成软环境的要素----法治如果不建立在正确的财富观之上,平均主义或者两极分化的危险就依然存在----在中国国情下,此点尤为重要。
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是否形成过正确的财富观?简单回答“否”是不负责任的。儒家创始人孔子从未排斥过财富,他肯定追求财富是人的天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他同时强调获取财富的正义性:“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可惜,被后人发扬光大的孔子思想,不是这些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财富观,而是安贫乐道、平均主义和君臣礼仪。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虽然几乎每一个新王朝都是在均贫富的口号下建立,但均贫富的理想却从未长久实现过,因此所有的王朝又都在贫富悬殊、民不聊生的局面下垮台。
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笔者以为,是专制的国家制度。因为专制,先哲的思想会被筛选。而专制的结果,是传统中国畸形的财富状况:第一,在意识形态上,专制者压抑民众的物欲,但自己的物欲却从来得不到控制。第二,社会两极分化的进程总是在王朝中期开始加速,至王朝覆灭前夕达到顶峰。第三,权力和财富高度正相关。皇帝就不用说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官场的普遍现实。第四,财产安全极度没有保障。莫说黎民百姓,连王公大臣们都动辄“家产充公、人没为奴”。而为了保障财产安全和获取更大才富,有钱者莫不巴结官场,善者但求自保,恶者助纣为虐。第五,由于生产力发展受到抑制,社会总体财富有限,普遍贫困是历史常态,因此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又总被当作解决危机的现实途径。第六,在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藏富和炫耀这两种自相矛盾的社会心态得以共存,虽然也不富而行善者,但都被王朝兴替所淹没。
历史怪圈只有靠制度创新才能打破,只有合法的收入及因此而积累起来的财产被法律保护,公民才会有创造财富的极大激励,而对于法律明确保护的属于自己的财富,也就有了自由处置权,包括造福于社会的捐赠。这一点已被先行一步的国家证明。而中共此次代表大会所昭告的“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不仅将直接有利于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将使得古老的中国最终打破历史怪圈。
事实上,这一历史进程早已在中国开始。在中国大陆,白手起家的富翁已经成千上万,正确的财富观也正在形成。笔者对去年福布斯中国首富刘永行的一番话印象深刻,这位出身农民、身穿36元钱衬衣的亿万富翁说:这笔财富虽然在法律上归在我名下,但长远来看它是社会财产。他今后最大的追求是要用财富去改变周围的环境,改善其他人的生存状况。可以相信,中国大陆也会出现邵逸夫式的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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