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林家礼认为,由于内地已有需要,也有成功范例,只要注意风险控制和加强监管,内地发展金融控股大有前途。
金融控股公司四起
他说,除了正在组建中的中信控股已经有了眉目之外,其他的还有:光大集团正在加 紧构建规范的控股公司,北京首创集团今年4月成立了注册资金8亿元的首创国际证融投资公司,上海国际集团和上海实业等两家集团提出了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计划。另外,以海尔、宝钢、鲁能集团、中远集团等大型国企为代表的产业资本也抓住机会纷纷介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积极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中国建设银行和摩根斯坦利合作成立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合作在香港收购了西敏证券,合作建立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从事香港和内地的投资银行业务;中国银行设立了进行投资银行业务的中银国际,实现业务的国际化等。
发展金融控股是金融业所需
林家礼强调,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金融控股公司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可以增强我国加入WTO后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控股公司最主要的特点是“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它通过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和对各子公司进行资本调度,并通过制定各种长期发展规划来实现各子公司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合作,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获得混业经营的正面效应。
另一方面,发展金融控股公司不会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有效监管产生冲击,是和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林家礼认为,金融控股公司蕴藏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非银行风险向银行转移。金融控股公司内的资金调拨非常便利,商业银行的管理者有一种将一部分存款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的本能倾向。这样,不仅可以盘活沉淀资金,而且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林家礼强调,为使金融控股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我们必须认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及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问题,防范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规及细则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王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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