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向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所作的大会报告中,对经济改革的论述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诸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确认了资本和管理者的分配权力,突破了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传统表述;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把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这两者对立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这些原则的确立,对于未来的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江泽民同志对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改革的论述亦值得关注。
江泽民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国企产权改革化解“所有者缺位”与政企不分的重要思路是,打破大一统的所有权格局,以寻求投资多元化之下的制度张力。这个多元化,通常指的是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在企业产权结构中的分合关系。建立在独立利益立场之上有分有合的合作要比垂直控制之下的效果更加可靠,这是政府与民间或者说国家与市场之间一种积极的张力。而另一种分合之中的张力———国有资产内部或国家内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合与张力同等重要却曾经被忽视。
中央与地方之间在放权让利的分合中体现出来的张力,是20年经济改革取得杰出成效的一个关键因素。由于国有资产在法理上属于国家中枢,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分长期以来仅仅是一种行政管理上的分合。但在国企改革进入产权改革阶段后,随着行政干预的逐步消退和国有资产效益问题的日渐沉重,这种行政管理上的分工就势必逐渐演化成关乎所有权行使的分合。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剩余索取权上的分合,由此推动了1994年分税制的诞生。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政府逐步退出企业竞争和日常管理的进程,这种转折的趋势日渐清晰。国家在国有资产管理上从“管理企业”向着“管理资产”的转变,促使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的区分进一步变成中央资产与地方资产之分,使事实上形成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统一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下获得关于责权利的名正言顺的界定。如何对这一趋势进行有效的也是有限度的澄清,在责权利的分合之中达到一种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及其剩余索取的分级管理下的均衡状态,就成为下好国有资产管理这一盘棋的关键。
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些地方政府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举措在某些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确造成了负面影响,甚至成为促使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地方利益的权衡和深切关注,其本身具有极大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而且这种权衡和关注往往是地方政府愿意并且能够对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管理的最主要动力。正是这种休戚相关的动力而不是指令,促使深圳等地逐步建立了较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系。最近江苏省向12家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其主要领导的讲话着重强调这是“全省人民几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人民的共同财产。这种对地方利益的深切关注并非必然会导向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而可以在国有资产一盘棋中成为责权利有分有合的积极因素。
此中关键在于分合有道,在于承认地方政府的某种具有独立利益立场的“子公司”地位,给予其在国有资产管理上责权利相统一的身份,以及一个独立利益之上的合作和博弈的空间,在国企产权结构与国有资产管理上真正形成一种“多中心治道”的制度张力。反过来如果分合不可避免却无道可循、貌合神离,那么任何一种地方利益的立场就必然真的转化为贬义的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首要应付的负面力量。例如,在长期处于僵局的国企破产问题上,由于国有资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责权利的厘定不清,某些地方借中小国企的假破产真逃债现象将归属地方的财政危机转化成归属中央的金融风险;而在某些大中型企业的破产问题上则因对破产后职工安置等问题的衡量而阻力重重。因为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缺乏有效博弈的渠道去达成均衡,新的破产法便在缓慢呈现的矛盾中久久不能出台。而最高法院前不久颁布了对现行破产法(试行)详尽的司法解释,其内容基本与新破产法草案一致。这是一种出于全局利益而借助司法领域绕道而行的权宜之计,因为在司法领域地方法院完全无法像地方政府在行政和立法领域那样去参与博弈。这可能是一种极具效率的替代方式,也可能在将来成为一种越来越频繁使用的制度变迁方式。因为除强制性的行政指令之外,全局利益的考量始终要比局部利益的伸张拥有更广泛的公共权力资源。
长远地看,分合有道、一张一弛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和统一的所有权下权责利的名分划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言始终要比打压地方利益伸张的权宜之计更加可靠和可持续。江泽民同志在此次党代会上的讲话,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了与时俱进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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