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1月18日电记者赵鹏报道:为加快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广泛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近日,福建决定将对省属试点企业经营者将实行总值可高达20万元的年薪重奖。
根据日前福建省政府颁发的《关于部分省重点国有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补充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该省企业经营者奖励年薪将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企业绩效评价 结果与上年度比较,提高一个档次,经营者所得的奖励年薪上浮5%;降低一个档次,经营者所得的奖励年薪下调5%。
福建省省属试点企业经营者2001年年薪已于日前核定,其中11家试点企业的经营者都获得基本年薪,其中最高金额为7.23万元,最少金额为4.27万元,另外还有7家企业的经营者获得奖励年薪。所谓奖励年薪包括即期奖励和期权奖励。此次11家试点企业经营者可兑现的即期年薪(基本年薪和即期奖励年薪之和)最高金额为26.08万元(扣除税收6.08万元后为20万元)。期权奖励是指奖励年薪中的70%这一部分,它由企业设立专户保管,在每年年薪考核结束后,折成虚拟股份或者虚拟投资,视今后企业经营状况而定,经营状况好的,奖励相应增加,经营状况差的,奖励相应减少。
此外,试点企业实现减亏的,减亏额可试同利润计算其经营者的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试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时,用于计算奖励年薪的余下利润与计算附加奖励年薪的余下利润不能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