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继续加强对企业、个人的会计审稽与督查,着手通过扩大消费税的征收,渐进地进行增值税改革,同时减轻农业税;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和统一中外企业所得税制不会有大突破。
本报记者胡海岩
时近年终,一场空前的全国性税务调查似乎并没有减弱的迹象。上个周末,香港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因税务问题,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立案调查。北京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但强调只是调查并没有立案,目前还没有调查结果。
在“韩美林事件”之前相继曝光的,除了轰动一时的刘晓庆因涉嫌逃税被捕事件,香港耀科国际公司董事会前主席施争辉也因税务问题被逮捕。另外,一些演艺界明星、著名私企业主被披露受到当地税务机关调查,一些城市将长期欠税、逃税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少政策分析人士由此预测,这场整顿是税改的前兆,税制改革即将有大动作。
不过,从国税总局官员近日向《财经时报》的描述中可以感到,近期中国的税制改革仍以稳定为基础。根据这位官员的描述:除了继续加强对企业、个人的会计审稽与督查,从现在到2003年,国家将在目前税制的前提下,着手通过扩大消费税的征收,渐进地进行增值税改革,同时减轻农业税;由于尚不具备必要条件,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和统一中外企业所得税制不会有大的突破。
从“优惠”
到“一视同仁”
近日最引人注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查清理检查各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执行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越权自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检查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及减免税管理程序。
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是2002年1月1日起被财政部取消的,但目前仍有很多上市公司或下属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原来的所得税优惠主要是执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预交33%,在以后年份再返还18%。这些公司将在接下去的两个月内接受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停止享受优惠税率。
除了上市公司,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制定极其优惠的所得税返还政策也很普遍。据国税总局官员透露,现在国家允许的政策性减免仍有1000多亿元,而由地方税务机关擅自施行,国家并不允许的减免也数量可观。
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一位官员表示,国家税务局的此次行动,意在收紧地方税务局颁发各种税务优惠政策的权利。以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体现在扶持某项产业的发展上,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逐步取消。同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取消。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场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清理以及同时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在为中外企业所得税合并进行铺垫。国税局的一位官员也向《财经时报》表示,统一中外企业所得税,必然得先取消违背公平原则的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
据这位官员分析,现行的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充分,比如折旧率过低导致的资本消耗不足、由于计税工资扣除的限制导致的劳动力消耗补偿不足、因为研发支出水平低导致后备技术补偿不足,因此,两税率合并前必须先解决内资企业补偿问题。
他表示,短期内——也就是2003年,不可能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但国家可能会调高国内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抵扣率,从而降低实际税赋水平。
从新版发票
到工商税收改革
新版“有奖发票”是2002年出台的一项有力的控税手段。尽管与在全国范围内的查税行动相比温和很多,但效果显著。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在新版有奖发票试点地区共兑奖3000万元,不过因此多增税收9亿元。
率先推行新版有奖发票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其视为创新举措,同时也出于无奈。他们希望通过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促使企业上报的营业额数据接近真实,从而防止偷逃营业税。
财政部税政司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目前税制中向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这三种工商税,本身就很难有效地征到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身上。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反映为经济结构与纳税结构倒挂。
据国税局统计,近年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30%,但其上缴的国税却占全部国内企业上缴国税的70%;在国内企业上缴的地税中,国有企业的份额也达到60%。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平新乔认为,从本质上说,目前这三种工商税对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征的工商税有很大的继承性。这种税制对于国有企业也许是有效的,而对民营企业开征可能就不那么有效。根据中国的税法,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开征的。营业税按营业额核算,不过很多民营企业虚报营业额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使用新版发票可以限制企业虚报营业额,但地税部门对这一新措施也存有争议。北京市地税局一位参与新版发票推行工作的人士曾对“培养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习惯”提出疑问:到底应该通过规范谁的行为来进行税收管理?这在目前并没有一致的认识。
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收
目前在中国税制中,对形成物质形态商品的劳动开征增值税,对不形成物质形态商品的劳务开征营业税,对特定商品开征消费税。平新乔认为,企业对消费税的偷逃动力小,而增值税和营业税,正是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业者偷逃税的体制基础。
财政部一位官员告诉《财经时报》,近些年有关部门在研讨税制改革中,曾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改革”大伤脑筋,因为无论合并或分拆组合,每种方案背后都有巨大的隐忧。
比如,既然偷逃消费税的动机小,易征收,将营业税和消费税统一,那么,增值税也就顺理成章地应与营业税和消费税统一。但是这意味着改增值税为消费税,是税制改革的敏感区。如果变营业税为消费税,除非政府出面迫使服务费降价,否则在原来的价格上再加一道消费税,消费者很难承受;若由消费税来统一营业税与增值税,更会引起连锁反应,对直接的生产活动就都无理由征税了,将会导致许多税种取消。
财政部这位官员告诉记者,2003年国家将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而消费税的扩大趋势将最终影响中国目前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另外,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的改革也是渐进的过程,近期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另据相关人士透露,有观点提出应把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纳入增值税课税范围。但目前,中国的增值税课税范围仅包括制造业、商业,而农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房地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并没有纳入增值税的课税范围。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
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更新
社会和舆论对个人所得税的关注今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焦点集中在明星和企业主身上。不过,理论界近来对此的质疑也越来越清晰——把税收问题的注意力引向加强直接税(对所得或支出的课税)或对于资本所得征税,是否是正确的税制改革方向?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官员也提出个人观点:近20年来,国际上税制改革的潮流是轻直接税、重以消费税为主体的间接税,这是发达国家经历了从上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初以直接税为税收主体的过程后的反思。
不过,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司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一两年内不可能出台,包括财产确认制度等相关条件还未具备。不过他指出,国家有可能先出台个人所得税的配套税种,如遗产税等。
减少农业税直至取消,顺应促进农业发展的趋势,近期可能提上议事日程。按税法说明,农业税开征的理由是调节收入,因而农业税可以看成是农民承担的所得税。据国税局地方税务司官员介绍,农业税是从建国初期就开征的老税种,但现在每年总税额还不到500亿元。事实上,理论界与政策研究部门已多次提出取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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