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1月1日电(记者李凯)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2002年海外公司驻香港的地区代表按年统计调查结果显示,至2002年6月1日,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外资公司达948家,创历年新高。
统计显示,在港开设地区办事处的外资公司共有2171家。
香港政府有关海外公司在港情况的统计从1990年开始,每年一次。2001年6月1日的相应数字为:外资在港地区总部有944家,办事处有2293家。
调查指出,地区总部是指一个办事处有权控制管理区内(即香港及一个或多个地方)的办事处的运作业务,无须经常请示香港以外的母公司;地区办事处是指一个办事处有权协调管理区内(即香港及一个或多个地方)的办事处运作业务,但须经常请示其香港以外的母公司或地区总部。
外资公司在港设地区总部数目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共有233家;其次是日本,有159家。
调查显示,驻港地区总部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业、商用服务业。此外还包括金融及银行业、运输及有关服务业、制造业。
在港设立地区办事处最多的国家是日本,共有471家;其次是美国,437家。
调查显示,简单税制及低税率,不存在外汇管制,资讯的自由流通,通讯、运输及其他基本设施及自由港地位,是香港最吸引外资公司的有利因素。
香港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表示,在全球及地区性的经济处于困难的情况下,外资公司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数目仍创新纪录,这是令人鼓舞的消息。调查结果再一次显示,香港的营商环境和基本因素,对国际投资者具有吸引力,是设立地区总部和地区办事处的理想地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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