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潘清、张建松10月30日报道:座落于上海外滩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今天将正式开业,从而结束了新中国黄金不能自由买卖的历史,这标志着继股市、债市、期市、邮市和房产市场之后,黄金有望成为中国百姓下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对黄金采取了“统购统配”的管理模式,黄金不再是一种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但是,对于崇尚黄金文化的中国百姓来说,保值仍是不少家庭黄金消费的主要动机。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人们购买项链、戒指和耳环时都指明要24K金和足赤金,含金比例较高的金首饰成为中国内地金饰品销售的主流。随着投资渠道的日益丰富,装饰逐渐取代传统的保值功能成为中国人黄金消费的主要目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金交所选址上海,与上海具有的中国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国际金融中心前景密切相关。作为中国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上海拥有银行间本外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白银、钻石,以及证券、期货等全国性或区域性市场。资金集散地的特性为未来黄金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结算、融资等方面的便利。
上海黄金食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缪立义表示,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势必会吸引更多海内外黄金相关企业向上海聚集,从而提升上海黄金行业的规模和品质,使上海真正成为中国乃至国际的“黄金中心”。
新闻背景: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2001年11月28日开始模拟运行,今天正式开业。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其基本职能是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及业务;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上海黄金交易所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布在全国26个省。
交易所会员按照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其中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目前会员中金融类14家、综合类77家、单项类17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三,用金量占八成,冶炼能力为全国的90%。
交易所开业初期进行现货黄金交易,交易前买方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帐户全额存入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资金,卖方会员必须将需售出的黄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目前交易的品种为标准牌号Au99.99、Au99.95、Au99.9和Au99.5,标准重量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千克,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交易所指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为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4个诚实设立41家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黄金调配由交易所统一调运,交易所负责配送,保证交易后3天拿到黄金。
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承担金锭、金条质量标准、合格冶炼厂及品级资格认证、对产品质量纠纷进行仲裁检测等工作,交易所交易的金锭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的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质量标准的黄金,合格冶炼厂对其产品质量终身负责。
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暂定为万分之六。经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业银行将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系统网络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采用上海、北京双中心备份的体系结构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国家公共数据分组交换网与金融卫星专用网互为备份,共同分流,形成全国范围的实时交易系统。会员通过这一系统,可实时接收和查询黄金交易所的行情、国内外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行情、评论和相关报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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