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主体多元化得到推进
改革和完善了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体制
国有经济实现有退有进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为真)记者昨天从在深圳召开的京津沪渝深体改办主任联席会议上获悉,深圳市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两大中心问题,结合深圳市的实际,从四个层面上推进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产权主体多元化得到推进。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国有独资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今年8月28日,深圳市能源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国际招标的形式公开转让部分股权,市政府积极开展大型企业国际招标改革试点工作的举措引起了国内外各界的强烈反响。另外,制定《深圳市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重点是在旅游、房地产、金融行业中实行跨所有制、跨地区、跨隶属关系的整合,培育出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制定《深圳市上市公司重组总体方案》,围绕“并壳”、“让壳”、“卖壳”,把现有的上市公司做强做大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出让减持一批,改善上市公司质量。———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体制。探索国有资本运营与管理的新模式,制定了《深圳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办法》,今年对5家企业进行授权经营,在授权经营上取得新突破;制定《关于资产经营公司调整职能规范运作的意见》,缩短管理链条,方向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资产经营公司模式运作。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方面,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考虑市场选择经营者和优秀人才,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具体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突破:即“管谁”,“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为建立新型的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考核办法》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指导意见》。———国有经济实现有退有进。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抓住国有资本产权代表和监事的管理,探索适合深圳实际的公司治理模式。同时研究制定《深圳市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查处制度》,对重大失误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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