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
日前,中国外经贸部官员敦促欧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客观评价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大局出发,早日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其实,中国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上的争论由来已久了,该问题的关 键在于欧盟迄今未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使得欧盟现行的对华反倾销政策及其实践不能反映中国的现实,具有极大的不公平性。
尽管欧盟1998年宣布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取消,但仍将中国视为市场转型经济国家,实际上并未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一直用第三国的生产成本来评估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从而造成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
那么,欧盟在此问题上一再坚持自己的错误立场,究竟是因为它们确实不知道“市场经济”的真实含义,还是另外有所图谋?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因此各国不得不寻求其他更为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反倾销就是其中一种被世界贸易组织认可的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产品不正当竞争的最为常用的措施。虽然世界贸易组织也有相关条例规定,但每个国家在实际反倾销实践中主要还是以本国反倾销法律为“准绳”并进而造成反倾销措施的滥用。
而中国由于改革开放国际贸易飞速发展,因此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世界反倾销的“重灾区”。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统计,1987年到1997年间,各成员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案2196起,共有1034起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47%。这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247起,占总数的11.25%;158起裁定倾销成立,占总量的15.3%,裁定率高达64%。这三个数字均列各国之首。而同期,中国占世界贸易的份额只有3.8%。
之所以造成这种严重的情况,与欧盟等国家一直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大的关系。在这种前提下,欧盟在确定中国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价在其境内倾销时,往往脱离公平原则,不以中国的产品成本为基础,而以第三国的成本为基础,但是由于他们选取的第三国具有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造成中国“倾销”的事实。
以彩电为例。1993年之前,中国彩电年出口欧盟100万台以上,但后来的反倾销造成中国彩电在欧盟市场上几乎丧失殆尽。其原因就是因为欧盟在此案选取的参照国是新加坡。但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都不止,以它为参照,中国的彩电焉有不“倾销”之理?
其实,欧盟、美国之所以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他们认为中国是计划经济国家,产品的定价缺乏市场原则。但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早已对价格机制实行了彻底改革。1992年底,商品零售环节,农产品收购环节,生产资料出厂环节,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就已经分别达到了93.0%、81.8%、73.8%。而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正式实施更标志着中国已形成了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欧盟、美国还有什么理由来把中国看成“非市场经济国家”呢?
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中国所发生的这一切变化,这些国家这样做无非是要为中国的进口产品设置一道看来很合理的“横杠”,从而保护本国的弱势行业。
针对这种不公平的情况,中国有关官员指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成为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时的重大难题,并严重阻碍着中国与欧盟双边贸易的发展。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不仅对中国有利,而且也对欧盟有利。
欧盟日前宣布,包括宁波新海、温州东方在内的5家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打火机企业,其申请全部获得通过。这件事虽然意味着更多的单个中国企业将在以后的反倾销调查中可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但欧盟关于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这仍需要中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敦促欧盟等国家尽快给予中国以市场经济地位。
《国际金融报》 (2002年10月17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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