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夏 报道: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发出紧急通知,通报了2002年度棉花收购贷款上限的有关问题。
《通知》指出,2002棉花年度每担标准级皮棉收购贷款基准暂定为380元/担,允许上下浮动10元/担,最高贷款额不得突破国家计委批复的390元/担的上限(新疆棉370元/担)。总行将按旬通报标准级皮棉全国平均贷款收购均价,该价格作为下旬贷款基准,各行按新基准 上下浮动10元/担掌握贷款。在新基准基础上上浮10元/担作为新的贷款上限,不得突破。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新的收购指导价或棉花购销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总行将另行通知。
又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将开办粮食合同收购贷款业务。为了加强粮食合同收购贷款管理,保证贷款安全,近日,农发行总行制定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粮食合同收购,是指在农发行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粮食生产大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粮食买卖协议,并按协议进行生产和收购的行为。为了保证粮食合同收购企业履行收购合同,预付给粮食生产大户一定数额的生产性资金,农发行将提前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放粮食收购贷款。这项贷款的管理,遵循择优扶持,到期归还,专款专用,封闭管理,风险控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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