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遵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今天向社会公布了《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2002年第4号)、《2003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分配实施细则》(2002年第5号)及《200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第6号)。
据介绍,2003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重要农产品进口实施关税配额和进口配额 管理的第二年。国家计委遵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依据2002年发布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9号)、《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第20号),根据2002年重要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和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的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三个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实施细则,200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0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90%;玉米65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64%;大米465.5万吨(其中:长粒米,即籼米232.75万吨;中短粒米,即其他米232.7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50%;棕榈油260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豆油281.8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菜籽油101.86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食糖18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70%;棉花85.6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33%;羊毛27.575万吨;毛条7.625万吨。2003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为85万吨。
公告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棉花、食糖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应于2002年10月15日至31日向国家计委授权机构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各授权机构在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计委。国家计委于2003年1月1日前将《农产品进口安排通知书》发送最终用户。
公告规定,2003年对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仍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从2003年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国家计委授权机构开始接受符合申请条件企业的申请。
公告规定,符合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02年10月15日至31日向各省级计委提出申请。各省级计委于2002年12月1日前将《天然橡胶进口配额安排通知书》发送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
公告规定,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棉花、食糖、羊毛、毛条、天然橡胶加工贸易配额申请者,凭外经贸部门发放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国家计委授权机构申请并领取加工贸易进口配额。
据介绍,公告将在国家计委网站上发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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