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黄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日前,在北师大学术委员会、北师大经济学院举办的研讨会上,有关官员和专家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研讨会上的观点主要可概括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市场化经济已经基本形成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的前夜,市场经济关键性的临界点尚未跨过。
我国市场经济已初步建立
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司长李寿生提出,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基本形成。他说,我国的企业市场化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企业市场化的进程。他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有四个重要指标可以衡量:
其一,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其二,价格市场机制初步形成,绝大部分竞争性强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决定,建立了普及性的价格听证会制度,增强了价格参与度,提高了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三,资本市场化程度正在深化,2002年7月末的最新数字表明,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共计1187家,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共融资8320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拆上市、多个国有企业共同发起上市及国有控股企业上市等)融资约6500亿元,约占全部融资额的80%,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增加的资本金已占其所有者权益的18.6%。企业股本结构和经营机制转变。
其四,生产经营市场化机制已发生根本性变革。到2001年,全国共有企业集团2710家,有1994家企业集团母公司改为公司制企业,占全部企业集团的73.6%,其中母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801家,占全部改制母公司的40.2%。有93.4%的企业集团有投资自主权。
其五,继石油化工行业体制实行改革后,电信、电力、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开始启动。
但李寿生也特别提到,当前企业市场化还面临以下的问题:第一,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二,投资体制改革滞后;第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不够完善和配套。
许多关键临界点尚未突破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中国现在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夜,他提出四方面的阐述来支持这一提法:一、从基本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情况看,除消费品市场价格外,其他要素的市场化程度并不令人满意,首先在资金要素方面,从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股市距离规范成熟的股市尚差得很远;间接融资的信用败坏;从劳动力要素看,并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分割与市场壁垒十分严重,且大多数人力资本游离于社会保障覆盖之外,短期内应先解决城市打工人群的社保待遇;从技术要素看,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手段都严重不足。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常修泽认为,上个世纪的后22年,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初创阶段,本世纪起,应当说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时刻。他说,的确我国的所有制关系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但主要是靠增量部分所完成,存量部分(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任务还很艰巨,战略性结构调整并未取得明显结果;市场机制在商品市场领域已经大部分覆盖,但要素市场的双轨制相当严重,包括资金、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且价格落差很大;从分配格局看,宏观方面有了较大的调整,但微观改革尚未破题,个人收入分配方面,特别是按技术要素和管理要素分配,还未有突破性进展;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难以支撑市场体制框架。
市场经济应有人文标准
有许多学者提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除了经济标准外,还应有人文标准。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易纲提出,在走向市场化时,不仅仅要追求“形似”,还要追求“神似”。对市场经济的评价应是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包括文化和传统方面在内,它建立在对产权尊重的基础上。他说,什么是市场化经济的实质?首先是市场对产权的尊重;其次是市场对人的尊重。常修泽的看法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是“人的自由化和自主化,由计划人向自主人的转变。”他更进一步提出,特别是国企职工身份是否发生置换,从国有职工转变为自然人。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史正富博士认为,有效的市场经济必须以有效率的法律法规为保证。怎样建立和改进中国法律法规的有效体系?怎样组成市场支持型而非市场压制型法律体系?就现阶段看,他说,中国市场型的司法体制建设“尚未成熟”。(11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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