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9月9日电(记者张毅余瑛瑞) 外经贸部外资司副司长孙鹏今天说,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加入后的3年内,所有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将被给予贸易权。
孙鹏今天在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的“中国服务领域吸收外资研讨会”上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今后包括对外贸易等行业在内的服务领域的对外 开放,将严格遵守入世的有关承诺,并根据中国服务业整体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孙鹏说,按照承诺,目前外经贸部正在研究外贸领域的扩大开放问题。包括适当放宽外商投资外贸公司审批条件、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并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的名称修改为《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同时,由国家依法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外贸公司即获得与国内分销相联的贸易权。目前,上述《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已上报国务院。研究外商投资性公司经销领域进一步开放的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跨国企业在华出口采购的规模,外经贸部正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设立外商独资出口采购中心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进一步研究外商投资生产企业扩大进出口权的政策。
为吸引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赋予了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权和自用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的进口权。除此之外,对于外商投资外贸公司、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商业试点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部分外贸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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