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倩 广州报道
逃废债之风
2001年4月26日,黎明股份在上市头年就被戴上昨ST红帽,原因是涉及上亿元的财务造假。消息甫一传出,黎明股份及其大股东沈阳黎明服装集团的债权银行后悔不迭。据说,当 年,商业银行要争取这家明星企业集团的贷款,还得省政府领导牵线搭桥。
同年8月,上市公司银广夏陷阱曝光,被一起拉入深渊的,也有12亿元的银行贷款。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相关分行向法院起诉银广夏及其控股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两个月之后,刘姝威一篇短文揭开上市公司蓝田股份的潘多拉盒。旋即,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纷纷赶往法院,状告中国蓝田总公司及其相关机构。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共受理与蓝田贷款相关案件11件,其中6件审理结案,涉案金额4.4亿余元。另据统计,蓝田仅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就高达约23亿元。
2002年8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市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诈骗案,将曾掀起轩然大波的“泰明诈骗案”重新翻出。1995年至1999年间,彭海怀、彭海生两兄弟通过注册27家空壳公司,到工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骗开信用证共89笔,涉案金额近7000万美元。
虽然逃债者被推上了被告席,但掉进陷阶的各家银行能否追回欠款,还是个未知数。企业集团逃废债之风,最终可能给银行带来巨额的不良贷款。
据可靠消息,针对这一状况,中国人民银行银管司将在今年11月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向企业集团贷款管理办法》(名称暂定,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对商业银行向企业集团贷款的风险防范做出指导性意见。
五大信贷风险
2001年4月,央行曾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在今后一段时间以纠正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为重点,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之后,各级人民银行、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喊打逃废债行为,也确实清理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
然而,近期暴露出来的企业集团给银行带来的呆坏账有增无减,即使银行系统联合司法机关加大力度严惩,也难以挽回已经挥霍一空的真金白银。监管机构意识到,出了问题再“堵”,不如事先疏通,扫清贷款过程中可能布下的雷区。
央行有关官员根据调查,将现今银行向企业集团贷款的风险归结为5大雷区:
其一,商业银行与企业集团之间信息不对称。在现行的经济秩序和信贷制度下,商业银行常常凭借对规模化经营及上市公司的信任来发放贷款,真正掌握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情况不多。“银行在明处,企业在暗处”,“你以为它有1个亿,其实它只有100万”。
其二,关联企业内部相互担保。央行在一些调查中发现,某些企业集团成立的目的,纯粹是为了便于互保。
其三,银行间恶性竞争。随着各类融资渠道的拓宽,国内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总量相对缩小,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同时,传统的存贷款量,仍然是每年各家总行分派给各级分、支行的主要任务,也是考核各级行长工作绩效的重要参数。于是,能显著增加“产量”并相对有安全感的企业集团客户,便成为各家银行争夺的稀有动物。争抢之激烈,使银行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往往疏于把关。
其四,社会信用缺失。当年,深圳泰明的彭氏兄弟为骗开信用证,制造出20多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既无办公地点,又无管理人员,多数由彭氏兄弟手下的一帮人挂名负责。空壳公司非但不开展经营,还伪造有关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任。
其五,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串用。由于国内企业的财务管理还是多分散少集中,在资金规划上欠缺全盘考虑,一家子公司出现偿贷困难,往往便“拆东墙补西墙”,长此以往,问题变得益发复杂难解。
针对这些句题,《增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入手,引导商业银行防范企业集团的贷款风险:央行要求各家商业银行统一授信、统一管理行内的企业集团贷款,防止银行因向一家企业集团多重授信而导致授信失控危机;建立失信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对于出现重大问题,或在两家商业银行同时发现有信用危机的企业集团,央行将予以公开通报。
为了支持这两项举措,央行先要建立信息支持系统,如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自1998年即已开始建设。
企业集团的反馈
目前,《管理办法》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今年上半年,央行银管司曾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各级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企业集团的意见。最近的一轮讨论,是8月末在广州和沈阳,央行一周内走南闯北,听取当地企业集团的意见。
据悉,在央行的邀请嘉宾中,有广州的联通广东分公司、TCL集团、广钢集团,沈阳的金杯集团、沈飞集团、葫芦岛集团等当地的业界翘楚。与会企业集团代表反映,央行这次的态度甚是诚恳,“原以为只是走走过场,结果开了两个多小时”。
与会代表认为,央行对企业集团贷款的指引性文件,以前从来没有出台过,此次《管理办法》的推出,有利于银行与企业集团之间建立长期信任关系,促使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向集中化方向发展,也使好企业能真正得到贷款支持。
同时,企业集团代表在会议上也提出了一点共同的担忧: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如何防止商业银行有可能降低对企业集团的服务效率与服务意识,引发普遍性的企业集团贷款难题。
代表们分析,一方面,竞争性行业的企业集团在入世后面对的是来自全球的对手,比以往更加迫切需要银行业的支持;另一方面,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经济周期,企业受其影响会出现暂时的周转困难,假如在这个时候银行收紧口袋,可能导致企业集团的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如何引导商业银行既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又提高客户服务效率,是众多企业集团对《管理办法》的最大期望。
实施障碍
央行有关官员表示,出台《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企业集团贷款的管理机制建设,这项浩大的工程,需要硬件与软件的跟进,也需要央行与商业银行的相互理解与配合。
关系到整个工程成败的,是央行建设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能否顺利运行。据介绍,登记系统是以贷款卡为媒介,以城市为单位,使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授信等)信息和信贷资产质量以及借款人重大事件(包括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和直接融资)等信用咨询服务。
登记系统的建设背景,是央行曾对企业集团贷款风险问题煞感头疼,但一时找不到良药。后来,经过对德国、比利时等欧洲银行的考察,发现德国银行业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重视企业集团贷款风险问题。经过多年探索,德国建立起一套以信息登记系统为基础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并将此写进该国的《商业银行法》。央行遂决定借鉴德国银行业的经验,从信息约束角度医治信贷顽疾。
目前,这套系统已在全国300个城市建立起来。按照央行的统一部署,登记系统将在今年年内实现全国联网。央行人士透露,迄今为止,已有建行、农行等银行陆续将自身系统与登记系统接口。
不过,由于登记系统的信息来源是各家商业银行,而享用信息的却将包括各级人民银行、中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要商业银行一下子转变观念,将自己的客户资源拿出来共享,并非易于之事。
据悉,在2000年底投入运行的深圳市的登记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一些商业银行就不太买账。之所以如此,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也有自己的苦衷。一是各家商业银行内部已投入相当人力财力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而央行又提出要统一另建,抵触情绪在所难免;二是系统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上报的信息,业界认为其真实性和及时性不够。实际上,几乎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搞自己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但由于竞争关系,各商业银行在关键信息上互相保密,很难形成合力。
央行有关官员也承认。和其他系统一样,信息约束本身也存在系统缺陷。如果某些原始数据不真实,这一系统的效率会大打折扣。而且。单一系统的有效运行,还得依赖银行业管理理念的转变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但工作要做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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