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刘涛
编者按“我方认为,金融监管推动了金融创新,没有金融监管的创新就像一只飞不高的小小鸟。”日前,北京银泉大厦二层报告厅座无虚席,掌声阵阵,一场别开生面的金融监管辩论赛正在举行。来自人民银行下属支行的辩手们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正方是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代表队,反方是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代表队。形式新颖的辩论引发与会者 的思考,这是中国青年金融论坛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我们特别将双方观点整理如下。
正方:
金融监管推动了金融创新
放眼当今世界,金融创新风起云涌,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之所以认为起到了推动作用,其辨别标准是,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始终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构筑了健康发展的环境,这就是公正、公开、公平的环境;第二,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搭建提升层次的平台,不断提高金融创新的层次,具前瞻性;第三,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第四,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从三方面可以看出金融监管推动了创新。从创新的过程看,监管在规范和指导中推动了金融创新;从创新的特征看,监管有力地防范了风险,推动了创新;从创新的分类看,金融创新分为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这都离不开监管。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一方面放松管制,另一方面加强监管,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新兴业务蓬勃发展,监管必须及时跟上。
事实证明,在监管下,创新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第一,从内在发展规律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创新向高层次发展;第二,从创新的发展史看,监管已经推动了金融创新;第三,放眼金融业发展的未来,我们认为监管必将促进创新的发展。只有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才能照亮创新的发展进程。
反方:
金融监管阻碍了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必然阻碍创新的发展,这种阻碍有一定的必然性:第一,从监管的本质看,监管必然阻碍金融创新。因为监管的本质是对既有金融秩序的肯定,而创新的本质是打破现有的稳定的秩序,监管对创新来说,是一种约束、限制、监督,虽然必要,但必然起到制约作用;第二,监管先天的滞后性阻碍了创新;第三,监管的非完善性也制约了金融创新,应不断对监管手段予以完善。
我方认为,第一,从理论上看,二者目的相悖,监管要求金融及风险最小化,创新要求利润最大化,监管是以限制为出发点的,二者目标迥异;第二,从实际效果看,监管也延缓了创新速度和品种,监管要求创新经过层层申报,批示审查过程等复杂的环节和过程才能创新。
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管制,以事实为例:其一,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了当时以管制最严格著称的《Q条例》,条例中的内容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导致资金大量流入股票和债券市场,银行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其二,我国创新活动举步维艰,有调查表明,有优质客户转移到外资银行,这表明现有中资银行提供的产品、服务的不足。我们不应回避这一事实。
创新的动力来自企业内部,创新先于监管而存在,有创新才有监管,监管主观上要求促进创新,但实际中却阻碍了创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应对金融业更激烈的竞争,必须加快创新,而目前我国金融创新要经过审批等长时间的等待。
文/本报记者王晋 实习生刘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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