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伟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 主任)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GDP年均增长达到9.5,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这个速度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的3倍。中国已经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六经济大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344元增加到2000年的6280元,提高了17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0年的2253元,增加了16倍。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充溢着积极向上 的气氛,政府则励精图治,执政者乐意以民心为己心,其出台的政策,从农业的责任制到乡镇企业的星火燎原,莫不从善如流。
中国今后20年会如何?人们充满着乐观情绪。中国的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认为,美国“能长期维持3%的增长速度已经是相当不错,而中国经济则可以再维持30年左右的8%-10的快速增长。如此下去,21世纪中叶前,中国经济完全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全世界最大、最有实力的经济”。
深化改革任重道运
中国真的可以在21世纪初期或至迟到中叶重新回到鼎盛的巅峰吗?且慢!以上的推算隐含着中国享有持久的繁荣的假设。
中国为什么享有了20年的繁荣?在于我们深化自身改革的勇气。中国社会经历了三次巨大的阵痛。
第一次阵痛是在1978年,典型标志是埋葬“两个凡是”和“翻两番”的出台,我们悄悄拉开了告别“个人崇拜”的序幕。
第二次阵痛是在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使得我们“不争论”地告别了“计划崇拜”。
第三次阵痛是在2001年,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等举措使得我们在不言而喻中挥别“所有制崇拜”。我们渐行渐远,但繁荣背后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也在浮现。中国已经走过的20年,是以“翻两番”和“不争论”为基调的渐进改革,这样的纲领已经延续了20年。
中国能否期待另一个20年的繁荣?
问题是,20年来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急剧的变迁,中国需要新思维,一个能够保证繁荣不弃中国而去的总体性思维,中国繁荣背后的种种不稳定因素。正在悄然浮现。未来20年,已不可能简单地沿用翻番之类的“民生”目标,“民生”的成果,需要重申和落实宪法精神。但毕竟我们所列举的中国经济规模未来发展的不同结论,不应影响我们对中国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清醒认识,从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人均GDP来看,中国仍处于非常低的水平。1999年中国人均GDP仅为780美元,排在世界第140泣,是美国的2.5%。中国经济仅仅是刚刚摆脱贫困,其未来之路任重道远。中国是一个奇妙的混合体,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大都市的繁华,而没有看到包裹在薄薄的现代化外壳之内的种种不和谐,那么就会产生误读。中国已经不可能回去了,但未来中国20年向何处去?这种景象,几乎像《挪威森林》的结尾那样印痕深刻:你现在在哪里?我现在在哪里?
保障产权为什么重要
我们认为,未来20年,中国需要超越翻两番这样的民生目标,民生的不断改善必然到民权。一言以蔽之,就是未来20年的中国,必须确立一个战略中心,即政府以追求充分就业为中心;而战略手段则是两个基本点:一曰保障公民的产权;二曰保障公民的教育权。
为什么必须以充分就业为中心?
中国未来15-20年,宏观经济始终运行在强大的就业压力面前,当然,创造就业必然需要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但之所以需要抛弃经济增长是七还是八的脆弱心态。恰恰在于如果政府单纯地以增长为自标,那么就会出现为保增长涸泽而渔、损害企业和民众利益的现象。只有以追求充分就业为目标,才能消除最为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为数亿人提供赖以生存的饭碗?这将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但却必须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必须保障产权?保障产权其实就在于保障民权。
我们可以从社会阶层来分析,工人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收入的,国有企业有几十年工龄的老工人之所以能够忍受长期的低工资,就在于相信衰老之后,有养老、医疗、住房等种种保障,或者说国有企业和工人之间的契约是不言自明的,微薄的工资仅仅是可支配部分,而种种保障则是不可支配部分,但减人增效之类的做法却将此部分不可支配收入贱价收购了。
农民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收入的,各类“不合理负担收费”及收取者都在各自冠冕堂皇理由的掩护下随意对农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领导人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收入的,说不清楚的职务消费从来就没有被严格地界定到其收入之中。
我们也可以从经济类型来分析。以私营企业为例,中国私营经济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零起点开始,在传统体制的缝隙中和远离主流社会的沉寂中顽强地生长起来。目前中国经济已形成了国有、三资和私营经济三足鼎立的态势。私营经济产值过万亿,私营企业吸收了近年来下岗工人中的一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和社会稳定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私有产权的合法性是否已经厘清了呢?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私营经济”的概念,确认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取得合法地位;1997 年党的“十五大”将非公有经济由补充地位提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追根溯源,公有产权是神圣的,私有产权是否是不可侵犯的尚未明示。
今后20年,如果我们认为对非国有企业和个人的产权可以置之不理,那么追溯产权的合法性,只能是国有的了,那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在默许或纵容政府拥有并支配一切社会财富!因此,不保障产权,中国就不存在拥有权和义务的公民,而只能存在“草民”和“臣民”;不保障产权,中国就不存在政府改革的压力和动力,而只会使得国有经济继续依附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之上。
中国的经济立法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有长足进展,民法、刑法、公司法、专利制度等方面都逐渐恢复到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过程使中国政府作出可信承诺。WTO规则要求非歧视、司法独立、第三者仲裁、游戏规则透明、稳定、公平、可信。今后20年,我们如何保障产权?恐怕需要重申宪法的尊严,重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除了立法和司法部门以外,各部委以法规自我授权自我膨胀必须废止,各种红头文件超越法律的亦必须废止。而《物权法》、《民法典》等则不能一拖再拖。
为什么必须保障教育权
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村日渐贫困、失业日甚一日的根源,甚至是中国始终不能成为强国的根源。高素质的国民队伍,对中国经济而言,绝对是极其昂贵的财富。
人们总是惊讶德国、日本在“二战”后经济能够迅速得以恢复,却忽视了战争虽然摧垮了他们的物质财富,但高素质的国民仍在这一事实!中国这样的大国,要让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一年,恐怕需要耗费2.5万亿元,要让国民整体达到高中毕业的水平,按目前的教育投入,恐怕至少需要25年!
早在1987年中国就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在1995年又出台教育法,令人困惑的是至今教育经费仍然严重入不敷出。对于一个人均GDP仍然停留在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教育经费的投入无疑应该集中在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这也是韩国、新加坡等国人力资源水准得以急剧提高的原因。
我们的测算表明,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不是由国家财政拨付的经费比重分别为69%、76%、60%。从教育经费的投入方面来看,的确呈现出某种重视中小学教育的倾向,但从小学到高等教育累计这600多亿的资金缺口仍然显而易见。目前普通中学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1400元;小学生人均经费约为660元;幼儿园人均经费约为166元。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地区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基层教育经费仍然缺乏可靠的来源渠道,结果县乡以下不得不通过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来补充教育经费的不足。估计目前农业税费中,约有一半行使青“教育经费”的职能。
目前90%的农村家庭年人均大宗消费支出在500元以下,九年义务教育收费的无节制膨胀,可能越来越严重地剥夺贫困家庭受教育的权利。人们不能不问:义务教育到底是不是仅仅为做家长的义务?政府的义务体现在哪里?是否应该给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更大的关注?
今后20年,我们如何保障教育权?“教育兴国”必先“国兴教育”,出路有两条。
一是实事求是,依据贫困线划定实施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地域范围,把九年制义务教育切实普及起来。九年义务教育由中央全额承担,高中阶段教育由地方承担。建议由中央财政从中央、省、币、县各级企业收取的增值税中,按照不同比例依次返还所在县,全额上交的消费税也依照上述比例返还上交县,用于补偿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缺口;或者由中央财政每年拿出相当资金,按西部省区全额补差、中部省区易额补差、东部省区少额补差的原则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九年义务教育专项开支。二是能不能发行一些教育国债,所筹措资金全部注入农村基础和职业教育?脱离了保障公民的教育权谈论解决失业问题、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实在无异于缘木求鱼。
建立社会救济体系 急民所急
在实施追求充分就业战略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持更为慎重的态度。为了缓冲严峻的就业压力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政府使用“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
所谓“两个确保”,一是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二是要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至于“三条保障线”,则是指对下岗者提供“基本生活费”,对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金”,以及对失业两年以上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样的社会保障体系,注定了主要是覆盖城市而非农村,几乎势必导致城乡之间高墙更高。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中国迫切需要的,是划定清晰的贫困线,普遍照顾到全社会孤寡老弱病残的社会救济体系。惠不在大,赴人之急可也。中国恐怕也支付不起一个官营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社会救济体系的资金能用好、用善、用到急困难群体所急的地方,那么未来20年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就在先形中消弥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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