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徐兴堂)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今天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境外上市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以规范境外上市有关外汇收支行为,完善对境外上市所募集外汇资金的管理。
据介绍,这个通知对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政策的规范与调整,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
建立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制度;规范对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明确境外减持或出售资产所得外汇资金的管理;明确境外注资的管理;规范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的回购行为。
外汇管理局发言人说,通知的出台,为境外上市外汇收支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将促进境外上市活动的规范运行。同时,通过采用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等管理手段,也有利于监管部门更有效地监测外汇资金流动,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发言人说,在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方面,中国证监会和外汇管理局在1994年和1997年先后出台了有关规定,但仅涉及对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发行新股资金调回境内以及外汇帐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境外上市所涉及的外汇收支活动日益多样化,在外汇管理方面需要在法规和操作上予以进一步规范。为此,外汇管理局会同证监会制定并下发了这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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