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功
现在,北京已经把富翁们列进了税收监控名单中,而各地一些被财富杂志列进富豪名单的企业家,则透露说正在遭遇到“查税风暴”,而所有的这一切,缘由据说仅仅是某位高层的一句话。不过,仔细看看这前后所发生的事情就会明白,富翁交税一事的背景并不简单,虽然似乎富翁们是过于享受富翁生活了,终为“盛名所累”。
有这样几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广东增城盛产荔枝,其中极品出自名曰“西园桂绿”的百年古树,此树每年仅结果数十颗,甚为稀罕。于是便有人献策为这些“珍果”举行专场拍卖会。果不其然,一号“珍果”拍得55.5万元的高价。上个月结束的北京车展也爆新话题,初次亮相的宾利超豪华特长轿车售价高达888万元,但也早早贴上了“已售出”的标签。而新近推出的上海紫园别墅售价之高同样令人咋舌,“别墅之王”拥有室内宝龄球场和上百万厨房设备的一幢,更是亮出1.15亿元的天价。
出手阔绰是国内富翁的特点,这种现象在消费心理学中称为炫耀性消费,这些消费者不是为满足基本需求,性能价格比对其而言并不重要,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往往被赋予了象征的意义,以间接达到个人价值实现的一种满足。按说这是个人选择,但如果环境不合适,也会惹出麻烦,“查税风暴”这样的事就是麻烦之一。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风暴,现在各种议论和表态都有,自然有人是坦坦荡荡,立刻声言自己没有任何问题;也有人表示仅仅是严格富人的税收还不够,所有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都应该被追收,据说法律上就有这样的追收规定。当然,幸灾乐祸的人也还是有的,这类人不断提醒富翁们应该汲取教训,今后多主动一些,多贡献一些。而更多的人,也许是嘴上不讲,心中不断呼冤,甚至可以说是比窦娥还冤。为什么?因为这本来是个税收体制问题,而不是表面上的个人交税问题。现在财政部门“顺水推舟”来个“顺应民意”,将税收体制问题转化为社会财富分配问题,能不喊冤吗?
说“个人收入同公司收入混在一起”是税收体制问题,原因其实很明显,起码有三点,是现行税收体制没有照顾到的。首先是税收体制对民营企业有歧视性。在这方面,是非自有公论,一个国企的领导者,按照制度规定,国家要给他配车,其费用都算是企业的营运成本。那么为什么私营企业家工作需要给自己配一个车却不能算公司的成本了呢?如果国企老板配车是正常的,私营企业老板的车、住房算公司的经营成本就很难说是不正常的。国家的车,即使个人把它用坏了,名义上还是国家的,使用权归我了,我还不用养车,白天、晚上我爱上哪儿上哪儿,和私车有多大区别?如果私人企业主买车作为企业支出,就笼统地指责为“避税”,这也太有欠公平了。
其次,是现行税收体制混淆了“高收入群体”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分别。民营企业家是经营者,不同于其他的一些高收入阶层,比如演员、运动员,他们是消费者,但更重要的他们同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比如他们要用自己的收入进行再投资,以扩大生产,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现行税收体制没有对此进行区别,将企业行为与个人行为等同对待。
第三,是没有考虑雇佣关系,实行了双重税收。作为企业家,根据现行体制,他有责任缴纳公司的所得税收,但他同时还是个自然人,因此他要想划清收入关系就还得负担个人的所得税。两者加在一起是个什么样子呢?粗算起来,在企业的毛收入中,所得税就要交出去一半,而个人所得税率最高是45%,如此之高的双重税率,谁还会去办企业?退一万步说吧,即使他的觉悟很高,硬挺着坚持要办下去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将完全无力去扩大再生产,无力进行新的投资。
体制问题就是体制问题,这是客观现实。有人说,利用个人所得税能调节贫富差距,其实这是不懂经济的说法。分配的公平不公平以及贫富差异的调节,不是仅靠个人所得税就能实现的,就是富翁们多花点钱,也还有消费税管着呢。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在担心“大棒政策”是否会重来,担心自己以及企业的未来前景,这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道理很简单,一个总是让企业家对未来忧心忡忡的社会,企业财富的积累将永远难以实现。(作者为安邦集团研究总部策略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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