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首日无人应诉 涉及日本、韩国、美国及台湾地区企业
晨报讯(记者张晓莉) 记者从外经贸部了解到,自8月1日外经贸部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截止到记者发稿,一天多的时间里还未有企业来外经贸部进行应诉登记。
外经贸部于2002年6月18日正式收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工销售中心、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代表国内苯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外经贸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审查后决定立案。
根据程序,从立案当天开始的20天为应诉期,利害关系方可向外经贸部登记应诉,同时应提供其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对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但记者昨天下午从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了解到,还没有企业前来应诉。
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徐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出言谨慎,因为已进入法律程序,她要获律师应允后才能披露更具体的情况。不过,徐敏还是告诉记者,本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被诉企业并不多,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各1家,美国有一到两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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