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钟国栋
刘晓庆自5月以来再次因涉嫌偷税而成为传媒关注的焦点,被限制活动甚至被拘留的传言随着7月24日刘晓庆及其妹妹同时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依法逮捕而得到证实。
而据悉,正在深圳、广州、上海和北京作巡回演出的魔术大师大卫·科波菲尔,尽管其在深圳纳税的数额为商业机密,但据大卫的亚洲总经纪杜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杨女士说,在深圳演出9场所缴纳的税金已达到七位数。估计在内地全部场次演出结束后,缴纳的税款将超过三百万元,远远超过在此之前克林顿深圳演说缴纳的38.6万元。
刘晓庆早年四处“走穴”的时候,曾被青岛税务局指控偷税18万,后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立案。口口声声以自己是中国人来消除传媒关于她可能潜逃国外传言的刘晓庆,在享受一个中国纳税人各种权利的同时,却不愿履行纳税的义务。而非我国居民的魔术大师大卫,虽然只是在我国作短暂的巡回演出,却依法纳税。
境外演出经纪人第一关心的是演出的可行性,第二就是税收问题
记者不敢说刘晓庆现象具有普遍性,但我国“名人”偷税漏税的传言甚多却是事实。记者也不敢说境外的名人到国内服务都如大卫那样纳税,但偷税漏税的传闻现在还没有。为何这些境外人士反倒成了我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模范?
从事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的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副主任匡志刚对记者说,他对内地演员交税的情况不大清楚,但作为圈内人士,演员偷税漏税的传闻倒听过一些,整体而言,外国人的纳税意识强很多。
他举例说,前段时间他与一个名叫高文洁的境外演出商人谈引进一个澳大利亚马戏团到广东演出的事,高文洁对税务问题的关注程度和认真态度令他感动。他们首先谈演出在广东举行的可行性问题,第二个探讨的问题就是税收问题。尽管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向高文洁介绍了在广东演出有关税务的情况,他还是不大放心,要求带他到一间税务事务所亲自咨询了演出的税务问题,并托税务事务所给他买了几本有关税收的专业书籍回去研究。匡志刚问他为什么这么重视税务问题,他说第一,税务关系到利润水平,第二,弄不好还会“咔嚓”,他同时作了个戴手铐的动作。
匡志刚说,高文洁可能算是他所接触的境外演出经纪中特别细心的一位,但境外演出经纪到内地来谈演出的事时,基本都是先谈演出的可行性,接着就是谈税收,可见他们都是特别重视税收的。
在匡志刚看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不仅对外经济交流会增多,对外的文化交流也会日益频繁,商业性的文化艺术交流会越来越成为交流的主角,现在境外的演出经纪人正纷纷涌入内地,尤其是广东。2001年共有196批境外演出团体或个人到广东演出,人数达到4459人。这不仅因为广东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省份,毗邻港澳,经济比较发达,商业性演出的市场容量很大,而且因为广东的商业演出市场比较规范,演出承办单位不用送票,地方领导要看演出也自觉买票,保证了经营单位的收益。
据匡志刚介绍,最近由广东省演出公司承办、在广州举行的魔术大师大卫·科波菲尔的演出,广东省委副书记陈绍基就是买票去看的。
境外人士在内地的商业性演出越来越多,这部分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越来越多。记者曾向深圳地方税务局打听大卫·科波菲尔交税的情况,但办公室主任董女士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演出的税收不仅涉及个人所得税,还涉及营业税和城建税,应向代交税的承办单位如体育馆等了解情况。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与个人所得税相比,其他税只能算小头。境外人士到内地演出一般只收取预先约定的出场费,不管经营单位实际的收入,而出场费一般很高,比如张学友最近在广州举办的个人演唱会的出场费大约200万元,而上次世界高尔夫球头号球手“老虎”泰格·伍兹参加在深圳举行的观澜湖挑战赛的出场费高达1300多万元。
据广州资深注册会计师李仕坚介绍,境外人士到中国演出连续不足90天的按非居民纳税,在劳务费上适用税率与境内居民一样,由于这些人每次的劳务费都很高,适用收入畸高的税率,每次收入两万元以上就算畸高收入,少于两万元部分的税率为20%,两万元至不足五万元部分的税率为30%,五万元及以上部分收入的税率为40%。这些收取了高出场费的名人,其劳务收入基本可按最高一档的税率40%计算应纳税额,以此推算,张学友每场演唱会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80万元左右,但该场演唱会的经营单位所交的营业税大约只有12万元(按门票收入600万元扣除200万元出场费实得应税营业额400万元左右,再乘以3%的税率)。
老外来华演出不缴税不放心相比之下严格执法内地名人的纳税意识淡薄应是当务之急
现在明星们的出场费越来越高,80年代中期,明星的出场费只有二三百元人民币,最多也不超过四百元。但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明星的出场费已上升到万元级甚至十万元级,刘欢一场演出的出场费高达8万元。现在据说刘欢的出场费已是每场30万元,且还
是税后的。出场费高了,适用的税率也水涨船高。在别人眼里,明星赚钱太容易,张张嘴巴或露露脸就拿到大把大把的钞票,但明星们可能认为自己能熬到今天这份上也不容易,赚的也是辛苦钱,要把将近一半的劳务报酬分给政府也有些不愿意。
境外的名人到内地捞世界虽不能像外资企业那样享受优惠的税率,却是该交多少就老老实实交多少。据悉,泰格·伍兹在来华参加“步步高观澜高尔夫挑战赛”之前,就电话委托主办方提前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一再表示,只有亲眼看到代扣缴的纳税凭证后,才能启程。根据合同,泰格·伍兹的出场费1300多万元,应缴税款429万元,比内地大腕们十几场的出场费还高,人家硬是要交了税才肯来。
足球明星杨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德国待了几年,纳税意识增强了,那里把偷税当成和小偷差不多。其实,何止是小偷,有时比大盗还厉害。
据李仕坚介绍,按照国际税收协定,境外人士在我国内地取得的收入,凭完税税单,回到所在地如果与当地的税负相比持平或重了,不用补税;如果轻了,还得在当地补交个人所得税。就是说,这些境外名人就算在中国能偷税漏税,回到老家也少不了要缴税,而在老家不依法缴税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没有偷税漏税的动力。
由于税务部门盯得越来越紧,万一偷税漏税被发现,靠名气吃饭的明星们还真丢不起这张脸,弄不好还会象刘晓庆那样惹来牢狱之灾,所以内地有点名气的星们也学乖了,要求活动的组织者提供出场费的税单才肯露脸。还有一点,据匡志刚介绍,以前演员通过与主办单位签订虚假合同来偷税,即是瞒报收入,比如公开的收入是10万元,实际的收入可能是20万元,这样双方都省了钱,吃亏的只是国家。不过,这样风险很大,万一主办方翻脸要按公开的合同办事,演员就会哑巴吃黄连。所以现在一般只有一些出场费一万几千元的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演员才会采取这种办法。
相比几万顶多几十万元的出场费,“大腕”们有时高达几百万元的广告形象费才是更大的税源。不管是出场费还是广告形象费,“大腕”们基本都是由付费单位代缴税,即使“大腕”们没心偷税漏税,也难保代交的机构不作弊而偷税漏税,有人建议取消代交制度,由劳务所得者自己去交,万一偷税漏税被逮住并曝光,他们就没有推卸责任的余地,而他们比支付劳务费的机构更难或更不敢偷税漏税。
知情人士说,税务部门对这些税源盯得很紧,除非税收人员与纳税人勾结,否则不管是直交还是代交差别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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