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尧
“你说,我对修改税法有些想法,是该寄给国家税务总局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他们会看吗?”今天,35岁的北京市民胡青这么反问记者。
这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说:“我知道‘个人所得税法’正在修改,我知道这个法 和我的钱包有关系。可是,我不知道它改成的样子和我希望的有多远。”
胡青告诉记者,现在他每月缴纳数百元个人所得税,“都是发工资时,单位给扣了”。
和绝大多数纳税人一样,胡青不知道,这种有中国特色的征收方法叫“源泉的代扣代缴制”。他也不知道,自己每年缴了多少税,更不知道缴的税是给了国税局还是地税局。但是,他们关心影响自家钱包的“个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近两年来一直是国人的一个热门话题。在胡青们爱上的新闻网站新浪上,关于“个人所得税法”,有一个容量很大的新闻专题。修法过程中传出的风声,在这里会有很多网民评论跟上。
当前传出的消息说,涉及到千千万万个家庭收入的“个税法”修改,已经进行了六七稿,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也上报了修改意见。但是依照程序,距离通过实施还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只做不说”是参与这项工作的官员和专家们的原则。透露修改进程消息的人士往往也都要求不披露姓名。
按照中国传统的修法程序,通常情况下,一部现行法律的修改,首先由该法律的主要执行政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然后排队进入待修改法律的行列。在学者和官员中讨论数稿后,再由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们会开会,按程序审议通过公布。
“个税变法”是否需要倾听更多公民的意见?这个问题引发了两种观点相左的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个税变法”修改的草案,应该适时在大众媒体公布,让更多公民发表意见,以征求数亿纳税人的民间看法。
更多公民的意见参与,将会产生一场激烈而有益的争论。来自民间的智慧将使“个税法”更趋于完善与科学。这样做,既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又是一场很好的普法宣传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钱晟教授说:“老百姓即使只缴10元税,也应有话语权。更多公民讨论的过程,是一个了解熟悉税法的过程。它的价值,可能超过‘彩旗飘飘’的‘税法宣传月’。”
这位税制专家认为,立法中的多元声音,是政治文明的好现象。这种观点借鉴了去年我国婚姻法修改的经验。
当时,婚姻法修订草案出台后,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引起很大反响。许多公民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于草案修订者,对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
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强调,“个税变法”,不能变成“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法”。税务机关参与修改意见,无可非议,但是,更多纳税人的意见也应该更好地体现。
我国现行的“个税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部1980年制定、1993年修改的法律,只有14条。其中第12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
但是,与此意见相左的观点认为,修改法律,这种事情是精英参与的事,不需要倾听更多公民的意见,因为不同的专家和人大代表已经代表了各种观点。
一位参与修改“个税法”的学者说,其他国家修改法律时,往往由代表不同利益的议员发表意见,互相让步,最后达成妥协,新法得以通过。征求全体公民意见这种事,在西方也不常见。
修改法律,在我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事情。他们无论立法经验,还是对修改背景的了解,远超过普通百姓。并且他们当中,不同的意见考虑到了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
支持这种观点的意见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是特殊的法律,有很多专业知识,没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过多地参与讨论,会增加修改的时间。并且,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公民参与修改法律的内容规定,公民在什么时候讨论、公民的讨论意见怎么处理,还都没有规定。
据悉,一直保持低调埋头做事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期内将安排官员接受媒体的公开采访。“个税变法”是否需要倾听更多公民的意见?不知他们对此问题有何看法。
(本报北京7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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