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今天在京签署债券承销协议,从即日起至八月五日,由国家开发银行主承销总额为十亿元人民币的“二○○二年神华集团公司债券”。
“二○○二年神华集团公司债券”是神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期限为三年。债券票面利率为年利率百分之三点五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该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福建兴业银行以无条件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债券提供全额担保。
神华集团是一九九五年十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统一规划和开发经营神府东胜煤田和与之配套的铁路、电厂、港口、航运船队等项目,实行矿、路、电、港、航一体化开发,产运销一条龙经营,并开展与上述产业有关的国内外投融资、贸易等业务。本期债券筹集资金将用于神朔铁路复线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也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企业债券承销资格的银行。自二○○○年八月取得企业债券承销资格后,该行已完成了七家企业的债券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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