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从国家统计局获悉,历时四年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修订工作现已全部完成。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标准将在2002年统计年报中正式开始实施。 据了解,新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对行业进行划分,调整了1994年标准中与分类原则不相符的内容。其中,新增加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国际组织”六个门类。经过调整与修改后的新标准共有行业门 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增减相抵后,比1994年的标准新增加了4个门类、3个大类、28个中类、67个小类,基本上反映我国目前行业结构状况。 新标准与1994标准相比有了很大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了标准名称,将新标准名称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二是新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行业,进一步打破了部门管理界限;三是重点加强了第三产业的分类,新增了大量服务业方面的活动类别;四是对新标准的每一个行业小类,全部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第三版)的最细一层分类建立了对应关系,即通过软件可使我国的新标准直接转换到国际标准,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兼容。 此外,为了保证对经济活动的正确归类,国家统计局还在新行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配套编制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连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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