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国内一些高收入者逃避个人收入所得税表示了不满: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随后,国家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一情况。同时,该人士还表示,国家将采取措施加大对富裕阶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
我们以为,加强征管——不仅仅是针对某个人群,而是在税法面前一视同仁,无疑是维护税法严肃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所有税收政策和手段中,除了 加强征管之外,税率调控也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征管无疑将减少不公平现象,而税率调控将有可能扩大税基,使逃税者的机会成本加大,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纳税率。有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的实际纳税率只有1/10,而美国则高达50%。显然,这么大规模的避税问题,仅靠加强征管就“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即使在税收征管已经很严格的美国,也依然存在相当的逃税问题。
加强征管、完善税收体系当然是重要的。比如最近北京更换新版发票的行动,包括从长远看税控收款机的普及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税收状况。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税率必须保证更为广泛的公平原则,即,不仅纳税人之间要公平,而且合理的税负对于纳税人也是一种公平。加强征管旨在解决纳税人之间的公平问题,而尽可能合理地设置税率,把一般性税负控制在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之内,才能保证更为广泛的公平。只有这样,税收的基础才足够稳固,依法纳税才可能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前不久,北京市调低私人出租房屋的税率,此举使得出租房屋的实际纳税率得到提高,这表明合理的税率是有可能刺激人们纳税的积极性的。
我们注意到,针对近期日渐热烈的减税讨论,国家税务机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目前,增税和减税都很困难”,“目前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仍较低,减税空间不大”。有关学者一一列举了不能大规模减税的理由,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具备实行减税的条件。”
2002年,中国发行长期建设国债1500亿元,但中央财政预算赤字为3098亿元。“这说明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为了使赤字水平控制在国际安全线以内,必须通过税收来满足财政支出。”
在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前提下,人们对财政面临的压力表示理解,包括不大规模减税,以确保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但是,我们认为,有选择地、适当地降低税率,使某些税负更接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不仅不会减少实际税收,恰恰相反,还会扩大税基,减少征管成本,提高纳税率,至少是保证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匹配。
近半年来,随着全球范围的通货紧缩蔓延,扩张性财政之风几乎刮遍了全球。值得关注的是,在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国家中,大多数同时实行了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在美国,更有历来信奉“供给学派”的传统——不仅靠发债来扩大需求,更靠减税来拉动民间投资和消费,增加供给。而中国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一直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减税问题考虑不多。因此,税收政策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理应是有增有减,进行结构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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