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七日电 中新社记者赵建华
有报道说,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二00一年评出的“中国十大富豪”中,竟无一人交纳个人所得税;收入不高、靠工资养家糊口的工薪阶层已成了个税纳税主角。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实际上已形成多轨制,大致有四部分:工资、单位发的补助、“ 小金库”发的“外块”、在单位外收取的“额外收入”。
现实是,工资部分通过“代扣代交”大都已被征税,补助性收入只征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外块”和“额外收入”则存在大量逃税。在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占比重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二点七。
在个人所得税大量流失的同时,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也日显突出。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曾指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到零点四五,按照国际通行的判定标准,中国已经跨入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的行列。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杨崇春认为,中国人的纳税意识比较薄弱,税法不完善,分项征收,多次扣除,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应在保证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加强其调节功能。
对工资外的各项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逃税的惩处不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等等,都促成了个人所得税征不理想的现状。对现金的过于钟爱,这一中国人已习惯了的消费模式,也增加了个税征收难度。
要使个人所得税制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甚至起到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应对现行征收模式、税率、征收范围、个税起征点等作出相应调整。有专家建议,中国可以借鉴韩国经验,通过广泛使用银行卡交易来规范某些经济活动,减少偷税、漏税的现象。
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已造就大批富翁、富婆,也使得进入中国富豪排行榜的门槛日益提高。但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经历了连续七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高速增长后,到去年底也只有九百九十五点九九亿元人民币,与一万五千多亿元的税收总收入相比,还只是沧海一粟。
在这个不断制造富翁的激情年代,在效率优先的同时,体现公平,尤其是制度上的公平,已变得越来越重要。惟此,方可保证长久及最终的效率。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问题,若得不到较好解决,专家担心,将继续拉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减少财税收入,抑制消费,阻碍经济回升。
但最新的消息却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一两年内不可能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虽是不可逆转的事实,但时间不可能太短。
个人所得税,这一与普通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它对中国人纳税观念的影响,将远甚于其他。一个不能如实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很难想象他在其他经济活动中会诚实纳税,也很难想象他会有太高的信用。
个人所得税,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富翁的不断出现,其在中国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今后绝不会是现在的百分之六点五六。增长速度极快的个人所得税,将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潜在来源,其潜力不可低估。
中国税制最终实现由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转变,中国政府最终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得心应手地利用税率杠杆来调节经济,都将不得不依靠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所得税的大幅度增长。
而这一切,都依赖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尽快完善。对此,曾担任过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的杨崇春认为,“改革不怕慢,就怕站”。勿以善小而不为,改不了大步,可以先改小步,但不可不改。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