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王正鹏)新版发票管理法的两位专利人戴海平和冉晓丽昨天再次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已批准他们的专利,此专利没有疑点。
本报日前披露新版发票管理法是一项个人专利后,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一是编号自发票出现后就存在,不是专利;二是发票上明码对应暗码也不是专利;三是电话查发票真伪早已用在大学文凭等内容的防伪上;四是发票设开奖区也不是专利。
对此,戴海平说,这是对他们专利的一种误解。他说,发票编号早已有之,但以前的发票号码只是一种顺序号,而他们的号码是信息编码,包括地区码、行业码、种类码等。另外,电话查询与开奖区是配合专利实施的工具,并不是专利本身,不能拆开说。
另一位远在海南的专利人冉晓丽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初在审查这一专利时曾问:这种发票查询办法算不算专利?冉晓丽就以“五笔字型”作比喻说,汉字的笔画不是发明,但编码后用电脑识别就是一种发明。因此,发票管理办法的专利申请顺利通过。
冉晓丽对记者说,自己的专利全名“控税票据防伪查询办法”,编号ZL98101679.0,是在1998年4月申请的,2001年2月被正式批准。这一专利许可范围是:发票号由信息编码组成,编码内容包括地区码、行业码、种类码、时间码等,可选择一个或任意几个组成的编码。这些编码可输入数据库,用通讯工具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说,戴、冉二人的发明是受《专利法》保护的。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