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取消外贸企业开立外汇帐户门槛
-记者蒋杰升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昨天在全国银贸协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确有偿债能力的外经贸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资信状况较好的外经贸企业的贷 款利率在国家公布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下浮”。
这是记者在昨天全国银贸协作电视电话会议广州分会场上获悉的。
推广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综合分析美国、日本和欧盟经济形势之后表示,今年我国外贸出口正在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金融机构和外经贸企业要有“换位”的思想,希望各级金融机构能够针对外经贸企业资产少、担保难等特点,推出不同于工业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等措施,着重解决外贸出口融资难的问题。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是温州等地创新出来的银贸协作业务,外经贸部目前正在会同人总行、税总局等有关部门,准备对这一业务加以推广,希望各级外经贸部门抓住机遇。
贷款审批环节过多不利出口
央行行长戴相龙在总结1998年以来的银贸协作之后指出目前银贸协作存在一些问题:各级商业银行现有的工作方法不适应外经贸企业的特点,在具体评价方法上沿用工业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有些地方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过于集中,而且程序复杂,特别是支持外贸企业出口的金融产品较少,难以满足中国加入WTO新形势下外贸企业扩大出口的实际需要。
银行须在外贸企业中培养客户
戴相龙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外贸的金融服务,银行和外管部门要防止贷款审批环节过多。各级商业银行要有长期的战略眼光,从外经贸企业中发现和培养自己的优质客户。现在,多拿出一些钱来支持外贸出口还是有条件的,各级商业银行对确有偿债能力的外贸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资信状况很好的外贸企业贷款利率在国家公布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下浮。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特别是外汇经常项目的监管改革,要取消外经贸企业开立外汇帐户的门槛,将外贸企业现有的经常项目和专用项目予以合并,实施统一监管。与此同时,鉴于国际上非信用结算已成为国际贸易结算的发展趋势,各商业银行在银贸协作中要积极探索非信用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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