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肖金栋
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许多人会对一些外资企业究竟属于哪个地方投资的感到困惑,他们的投资方往往标明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的公司。而实际上,这些公司许多是由台商所投资控股。台商为何要老远跑到这些小地方注册公司并借此名义到内地投资?知情人士指出,台商此举是一箭双雕,即既可绕开台湾当局对台商投资内地的限制,又可利用国际避税地 进行避税。
无独有偶,近年来,合资企业纷纷改为外商独资。在外商谋求独资的背后,专家指出,除政策产生变化、外商已经熟悉国内情况等多种因素外,能够更加方便、隐蔽地进行避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小陈是江苏苏州的一名注册会计师,因工作的关系,对企业的财务运作情况十分了解。她说:“我所接触的外企中,至少有两成企业是有意识地进行避税。与外企相比,内资企业的避税意识要差得多。”
业内人士指出,如同外企在中国所进行的避税行为一样,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如果能够成功地规避他国的税收,对本国来说,未尝不是件有利的事情。
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避税在我国一年便高达300亿元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每年光跨国企业避税行为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换句话说,跨国企业避税在我国一年便高达300亿元,这约相当于去年中央财政收入的三十分之一。这还仅仅是跨国企业避税,若加上内资企业的避税,数字将会十分惊人。
300亿元如何算出?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进一步解释说,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王聿副研究员认为,在计划经济的情形下,中国的国有企业没有必要也没积极性进行合理避税。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的外企进入中国。这些外企在进入中国之前,大多认真研究过中国的税制,对如何避税有相应的方案。因此,外企得以轻易的避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抽样调查,三分之一的亏损外企是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而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实质上是虚亏实赢。照此推算,我国每年光外企所得税流失便达200亿元左右。
外企的转让定价直接侵犯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利益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外企的主要避税手段是转让定价,这要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
专家指出,所谓的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地控制定价,这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等。
跨国公司在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方面有便利的条件。据统计,国际贸易总额中约有60%是通过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所形成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地采用转让定价办法,达到减少税负从而增加利润的目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转让定价在我国主要表现为“高进低出”,即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贷款利率等多方面的价格要高于国际市场,而出口产品的价格却低于国际市场。通过这样的操作,中国的外企容易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而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或转移到税负高的国家、地区以独占利润。如此一来,跨国公司是一举两得:增加利润,减少汇率风险。
对中国来说,外企的转让定价无疑会损害国家的利益。而对与外商进行合资或合作的中方来说,转让定价将直接侵犯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从目前的国内情况来看,在“两头在外”的合资或合作的企业中,中外资两方往往容易合作失败,而以国内市场为主的合资或合作的企业容易成功,这与中方控制经营、财务的能力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
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也是一种避税办法
转让定价是外企避税的一个主要的手段,而资本弱化、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钻税法漏洞也是外企避税的重要途径。
目前,许多外企到中国投资前后,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其中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著名国际公司。促使这些企业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这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据苏处长估计,眼下,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这种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法实质是降低了资本最低回报率,为企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
在国际避税港建立公司也是避税的一种方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
钻税法漏洞是外企避税的另一个途径。我国的税法并不完善,税法难免有许多漏洞,为企业的避税提供了空间。如现在,我国对消费税是按照出厂价进行征收。因此,一
些厂家便成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用较低的出厂价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这样便可避税以增加利润。
除这些避税方法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工资发放的次数等多方面也是外企避税的途径。用苏晓鲁的话来说是,“要讲清避税的方法,一个下午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
进行合理避税的人算是尊重税法只不过利用了税法的漏洞
专家认为,避税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王聿副研究员指出,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
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转让定价便是其中之一。据统计,从1991年到去年年底,我国已对近万户外企的转让定价避税行为实施了税收审计和调整,调整应纳所得额近150亿元,调整补税18亿余元。
苏晓鲁说,从1991年开始,我国便进行了转让定价反避税立法工作。当初,考虑到多种原因,对反避税工作是低调处理。而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反避税工作也是要透明化,因此,这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大了反避税的宣传力度。苏晓鲁特别指出,“反避税工作前几年主要是对企业的跨国转让定价进行调查。因此,这些年查处的外企比较多,这并不是我们有意识地针对外企调查。目前,我们对国内的转让定价也开始加大调查力度,并已经处罚了国内的一些非法避税大集团公司。”
据苏晓鲁透露,针对外企利用资本弱化、在避税地建立公司进行避税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行研究,今后将出台相应的法规进行反避税。
有关专家指出,合理避税与偷漏税是有本质的区别,进行合理避税的人是尊重税法,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税法的漏洞获得了利益。这好比捕鱼,如果是因为鱼网有大洞,使得鱼跑掉了,这时候我们不能怪鱼而只能是抓紧时间将渔网补好。
在海外的企业,如果能够成功地规避他国的税收,对本国来说,未免不是件有利的事情。普惠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吴道新指出,如何进行合理避税将成为我国企业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有许多的企业到国外去投资,但他们大多并不重视和懂得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减少税负。因此,我国的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应该重视合理避税这个课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相关资料:
国际避税地,也称为避税港或避税乐园,是指一国或地区政府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而可以不必纳税或只需支付很少税款的地区。
世界上30多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中美洲的巴拿马和伯利兹;非洲的利比里亚;印度洋地区的马尔代夫;太平洋地区的马绍尔群岛,汤加、库克群岛、瓦鲁阿图、西萨摩亚、塔仑、塔埃岛;中东地区的巴林;欧洲的列支敦士登、泽西岛、直布罗陀、费道尔、摩纳哥;加勒比海地区的巴哈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安捷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圣卢西亚、特克斯和凯科斯、格林纳达、多米尼加共和国、蒙塞拉特、阿鲁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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