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无故欠薪最高可罚五万元。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公布,深圳请社会各界提建议和意见
本报讯(记者苟骅)在深圳,七成劳资纠纷都是由拖欠工资引起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深圳正在积极制定专门的《工资支付条例 》,有关草案现已通过深圳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以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这部《工资支付条例》特别强调:“三来一补工厂也适用本条例。”除深圳市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也要依照本条例执行。在支付形式与时间上,条例草案要求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员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最迟在与员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满后五日内支付员工工资,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付清员工工资。
休息日加班至少双薪
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条例》草案专门作出了十分具体的规定:(一)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二百支付;(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另外,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如果非因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工资:(一)停工、停产在六个工作日以内(含六个工作日)的,按员工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停产在六个工作日以上的,从第七日起按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支付。
拖欠工资要付补偿金
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条例》草案规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即时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规定的限期内拒不支付员工被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工资的,劳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方便劳动促裁部门调查取证,《条例》草案还要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应发和扣除的项目、金额、员工签名或者其工资账号等书面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