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韩振军 张建平) 国家电力公司40亿元电网建设企业债券将于6月19日起在指定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及境内法人,以平价方式公开发行。发行期为20个工作日,至7月16日结束。
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帐式中央企业债券,分两个品种:3年期5亿元,票面年利率3.5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15年期35亿元,票面年利率4.86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天生桥至广东第三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9个“西电东送”、全国联网和区域内骨干电网项目的建设。
本期债券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中国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据悉,本期债券是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第二只企业债券,首只于1998年6月正式发行,已于2001年兑付完毕。
本期电网建设企业债券收益较高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期40亿元电网建设企业债券具有较高的收益。
据介绍,本次发行的3年期债券年票面利率为3.50%,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0.98个百分点,比最近发行的3年期国债的票面利率高出0.96个百分点,即使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仍然高出0.26个百分点。
本次发行的15年期债券品种比目前已经上市的01三峡债券1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高出0.9个百分点左右;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要比交易所上市的2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高0.7个百分点左右。
国家电力公司负责人表示,本期债券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承诺书。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筹办债券上市事宜。深交所可以进行大宗交易,有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变现。
电网债券发行已充分考虑电力体制改革影响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期电网建设企业债券的发行,已充分考虑到电力体制改革可能产生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已经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将会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也会对本期债券的偿还主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改革后,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资源将重组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由于本期债券用资项目全部为电网项目,所以电力体制改革后,本期债券的债务关系将由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承继。
据介绍,本期电网债券发行前,有关部门已在发行条件设计、担保协议以及与具体项目用资单位签订的债券本息还款保证协议中充分考虑了电力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发行人将对本期债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宜及时进行披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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